江苏省出台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19日】
【来源:江苏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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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8日,江苏省委、省政府正式印发《江苏省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从改进领导干部管理制度等7个方面对江苏审计机关人财物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实施方案明确了审计机关领导干部、机构编制和人员以及经费、资产的管理制度。设区市审计局正职由省委管理,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和县(市、区)审计局领导班子成员委托设区市党委管理。任免设区市审计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县(市、区)审计局正职,须事先征得省审计厅党组同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管理全省审计机关的机构编制,省审计厅协助开展相关工作。全省新进审计人员由省级统一招录,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可以实行聘任制。设区市、县(市、区)审计局为本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其经费预算和资产由省财政厅委托设区市、县(市、区)财政部门管理。

实施方案要求,全省各级审计机关的审计项目计划由省审计厅统一管理。设区市、县(市、区)审计局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在听取本级政府行政首长意见并报经上级审计机关审定后,按规定程序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上级审计机关要加强对下级审计机关审计质量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审计执法责任制。统筹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构建省级审计数据系统。

实施方案最后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全省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领导,坚持整体设计、先行先试、有序推进。努力营造良好改革环境,确保审计队伍思想稳定、审计业务及其他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省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试点任务要求和各自职能,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共同抓好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肖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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