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书香传家处世长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26日】
【来源:中国审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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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曾是黄河滩上的贫穷少年,渴望读书,却只能从小戏班和说书艺人处接受最早的文化启蒙。而今,他的藏书早已不是一间书房能够盛放,他的作品已成系列结集出版,他的家庭被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评为全国“书香之家”。他是河南省濮阳市审计局副局长林松——

书香传家处世长

“你的采访提纲勾起了我过去很多美好回忆。买书,藏书,写书,其中有好多细节,自己想着想着都潸然泪下。”

濮阳,一个至今没有自己的火车站和飞机场的地方,位于河南省东北部,黄河下游。《诗经》中的卫风,指的就是濮阳地区的民歌。“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是有名的关于爱情的描写。出生于1964年的林松,爱书、写书、出书,除了自身的热忱,亦有赖于妻子不变的支持。

如今家中书橱中珍藏着的一套《史记》,得之不易,林松至今难以忘怀。据林松说,年轻的时候,每到周末,他都带家人到书店逛一逛,对这套《史记》爱不释手,可每每翻阅,终又只能放下。往返几次之后,妻子给买了回来,林松感念不已。

买套书何至于这般犹豫?如今的年轻人恐怕很难理解。但在上世纪80年代,普通人的工资都不高,那时林松小两口刚刚添了新生儿,又赶上黄河滩发大水,父母靠吃国家救济生活。一家老小生活都吃紧,还怎么买书呢?

但就在这样的环境下,林松的妻子却有着自己的打算。她说:“衣橱可以缓买,书橱必须先购置。”除了这套《史记》,像《辞海》《中国文学史》《列宁选集》这样的“大部头”,都是林松在书店来来回回翻过几遍,妻子给买回家的。

“你的采访提纲勾起了我过去很多美好回忆。买书,藏书,写书,其中有好多细节,自己想着想着都潸然泪下。”林松说。后来生活条件好些了,林松有了自己出书的想法,可出版社要求按定价自购200册,那就是2000多元钱,他又犹豫了。但妻子却说,“各自少穿几套衣服省下几千元就够了”。待第二本书筹备出版时,妻子又拿出了准备购置电脑的钱,“只要你写,咱就出”,妻子的一句话,让林松如同吃了颗定心丸。

如今,林松刚刚整理编辑好的诗集《理想的天空》、散文集《墙角月季》已被列入了濮阳市诗词出版计划。这下,不用再自己花钱出书了,这将是林松出版的第五和第六本书。

“他们都说忙,实际都没有我忙。但是我每年都有些作品,只说说笑笑打打闹闹,时间就白白过去了。”

1982年,林松从师范毕业。那时候,行政机关缺少干部,就在大中专毕业生中“定向培养”,从学生干部中选拔优秀者直接到乡镇一线。林松就是当时被选拔上的,毕业后直接到河南省台前县吴坝公社报道。

转眼30多年过去,林松已在不同的工作单位、不同的工作岗位几经辗转,又度过了在市审计局工作的第10年。此间种种经历,不仅让这位从黄河滩走出的少年进步成长,也构成了他日常写作的背景与素材。

林松当初虽以理科生身份考入师范,走出校门时却是个不折不扣的“文艺青年”,在大量阅读的同时尝试创作。

“我的文章写得很朴素,虽然一开始还想要写大部头,像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左拉的《卢贡·马卡尔家族》那样。”但在参加工作后,林松在诗歌和散文的创作上有所收获。他坦言,“我本来就不是学文学的,写长篇确有困难,真要走那个路,就得去搞专业了;尤其是业务繁忙,当以本职工作为先,还是要把更多的时间投入到工作中去。”

话虽这么说,在他身边工作的同志们却一再惊叹,甭管工作多累多忙,林松总能挤出时间写他的诗歌、散文。而当年的“大部头”情结也正是在这样的笔耕不辍中,以“系列”的形式得到补偿。这份身体力行对周围年轻人也有激励和引导。“他们都说忙,实际都没有我忙,但是我每年都有些作品。如果只说说笑笑打打闹闹,时间就白白过去了。”林松说。

回首少年时代,林松感慨,农村文化生活贫乏,家里也没有什么书可供阅读。第一次产生动笔创作的欲望,还是从老电影《半夜鸡叫》开始的。这部影片改编自高玉宝的同名小说,而高玉宝是当年有名的“文盲作家”,写小说甚至是用符号、图画记录的。一个文盲能都写这么好?!林松备感惊奇,同时也萌生了一个很朴素的想法,那就是多读、多写。

“如果同志们有什么荣誉了,我要带头宣传,如果是我自己呢,我不想宣传。”

林松说,“如果同志们有什么荣誉了,我要带头宣传;如果是我自己呢,我不想宣传。”因为这样的想法,以至于从市级、省级“书香家庭”,再到国家级“书香之家”的评选中,上报资料时,林松一律隐去单位、职务名称,按照哪个街道、哪个社区、哪个家庭来上报。

到了这个年纪,对荣誉已经看淡,阅读也纯粹是个人爱好,当中并无名利可图;但唯独“书香家庭”“书香之家”这样的称号,对于林松而言,别具寓意。他坦言,在报材料时隐去领导干部的身份有两层目的:一个是怕评委觉得,领导干部有几个读书的?怕人家一开始就反对你,认为是通过什么不正当渠道“走后门”报上来的;再一个也是担心群众有类似心理,误以为领导干部不过是喝茶看报,怕人家不相信、不服气。

林松的家庭从爷爷往上,祖祖辈辈都是文盲。就在濮阳市文明委授予林松的家庭“书香家庭”称号后不久,20156月,林松抱上了孙子。对比自己的家庭出身,他为新生儿优渥的成长环境而感慨,笑着说道:“这样一来,孙子长大后,就可以说他出生在一个书香之家。”是阅读,改变了整个家族的命运。

“现在生活好了,想买什么书就能买,根本不影响生活质量。”但作为家庭的一员,同时也是这个“书香之家”的灵魂人物,林松依旧秉持着好学而勤俭的传统,并参考历史上著名的林氏家训家规,给自己家立下了规矩:

敬老尊师,崇尚孝道不忘本;

正直诚信,修养品德齐家政;

勤奋节俭,尊老爱幼睦亲邻;

博爱自然,济困扶弱促和谐;

守法敬业,善恶慎微连家国;

读书明礼,书香传家处世长。

读书,作为家训的压轴重点提出来,寄托了林松对后人的无尽期许。读书、明礼将不仅仅是林松一个人的爱好,同时也是全家人生活的基调、秉持的传统。

“每个人就好比一把卷尺,长度靠自己平常的学习积累,学习得多,卷尺就长。”

林松给自己的阅读经历总结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30岁之前,目的性很强,工作需要知识,每个岗位都需要新的技能。除了像他人的经验学习,还要从书本中学习。废寝忘食的时候很多。相当于吃饭喝水,如饥似渴。

第二个阶段,30-40岁,所学的知识已能基本满足工作需要。但社会上的一些不良风气往往让人困惑迷茫,需要从书本中找答案。那时候,林松大量阅读毛泽东选集,并将其作为自己为人处世的依据。这个阅读阶段,就好像人闹了小灾小病,需要吃药打针一样。

第三个阶段,40岁以后。所谓四十不惑,五十知天命。读书就如健身、喝茶、听音乐会一样,成为修身养性的一部分。没有人强迫你每年每月必须读多少书,但仍旧手不释卷。

古人说开卷有益,但对阅读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润泽生活、利益工作,林松却有着一颗平常心。他有一套“卷尺理论”,认为每个人就好比一把卷尺,长度靠自己平常的学习积累,学习得多,卷尺就长。

有时候,工作需要你有10米的长度,才能胜任。这时候,如果你有20米的才华,就能游刃有余地把工作做好;假使你仅仅有5米的才华,就会产生知识和能力的恐慌,就要再学习;但在学习积累的过程中,万不可认为你有多长的卷尺,就一定要去量多长的东西。也有可能你积累到100米,但终生只用到1米。这时候也不要认为自己是大材小用,怀才不遇。事实上,不要说1米,哪怕只用到半米,只要量得比别人精准,毫厘不差,就能脱颖而出。(本报记者 梁爽)

气质藏于书

常言道:“三代培养不出一个贵族。”不得不承认,出身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我们的发展。

对于出身寒门的人来说,有一条路是通往更高层次最低的门槛。这条路,无论贫富贵贱,公平地摆在你面前,那就是——读书。

这次采访的对象,就是一位从穷乡僻壤的小村子中走出的读书人,“我是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等到了我孙子的那辈,他就可以自豪地说,我是出自书香世家了。”这是在采访中触动我最深的一句话。没错,读书确实改变了他的命运,读书让他走出了那个贫穷的小村子,实现了自己的理想和抱负。多读书,自然胸中有了丘壑,开阔了眼界,沉淀了思想,让灵魂充满了香气。

曾国藩曾说:“人之气质,由于天生,本难改变,惟读书则可以变其气质。”

与林松的谈话中,我能感受到他的那份涵养与气质。书读得多了,自然会融于你的骨子里。许多时候,我们可能以为自己看过的那些书都成了过眼烟云,其实它们早已默默地存在于你的思想和谈吐中,当然也会显露在你的生活和文字中。

林松在他的书中说:“墨香可以把你带到别处,徜徉在名山大川之间,以流云和飞瀑为友,以清风和花草做伴,在广阔的大自然里陶冶性情;读书还可以引领你在历史的长河里迈步,与先贤名士对饮交流,重温他们的品德和操守。然后拿起笔来,记下自己澎湃的心潮。”

一张木桌,一杯茶,一本书。虽如此简单,却还有比这更惬意的吗?(本报记者 章程)

有感于“公议休嗜鱼”

本文选自林松所著的《乡下人情结》一书,用作者自己的话说,就是“作为一个自称地道的乡下人,能够握起笔杆子在忙忙碌碌的工作、浮浮躁躁的生活余暇写一写咱自己的‘情结’”。文章写于上世纪90年代初期,虽短小,但引经据典,针砭时弊,一针见血。在二十多年后的今天,同样具警世意义。

——编者

《淮南子·道应训》载:“公议休相鲁而嗜鱼。一国献鱼,公议子弗受。其弟子谏曰:‘夫子嗜鱼,弗受何也?’答曰:‘夫唯嗜鱼,故弗受。夫受鱼而免于相,则能长自给鱼。’”

公议休当了鲁国的相国并且又十分喜欢吃鱼,举国上下谁还不先送为快,以谋个一官半职。可“公议子弗受。”他是怕接受这么点小贿而“免于相”,相国当不成了还要以受贿罪论处,“虽嗜鱼,不能自给鱼”。不接受送的鱼,就不会被免职,那么他就可以“长自给鱼”,堂堂相国,“自给鱼”还是绰绰有余的吧。公议休可算得上既聪明又廉洁了。

而今不是有身居显要因贪人钱财而被免职甚至锒铛入狱的吗?为什么行贿受贿之风屡杀不止,“两院”通告而不能根除贿赂?道理非常简单。一曰“受鱼”者不能廉洁自律,不怕“免于相”;二曰“受鱼”者虽长期不懈地“受鱼”而未“免于相”。后者乃根本也。“受鱼”而不“免相”,何乐而不为?逢年过节,君不见大兜小网、大车小辆的“送鱼”者?若“为相”者怕“受鱼而免于相”,且一旦受人之鱼即“免于相”,嗜鱼、嗜酒、嗜金……者皆弗受,党风和社会风气肯定会大大改善的。不信吗?请诸“相国”试试看。( 林松 19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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