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完善审计制度改革列入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19日】
【来源:广东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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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完善审计制度作了重大部署,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中办发〔201558号,以下简称中央58号文)对贯彻四中全会关于完善审计制度作了制度性安排。广东省作为全国试点省(市),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多次作重要指示,将全省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工作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2016年全省深化改革重点内容,并成立了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担任组长的“省审计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在深入贯彻中央58号文件精神,以及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省委于721日正式印发了《广东省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粤发〔201621号,以下简称省委21号文)。

日前,广东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纲要》),并将广东省完善审计制度改革列入《实施纲要》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中。《实施纲要》要求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其中要完善审计制度,健全有利于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审计管理体制,建立具有审计职业特点的审计人员管理制度,基本形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审计监督机制。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推进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务管理改革试点。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

广东省审计厅在贯彻落实中央58号文、省委21号文的过程中,注意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与其他单位积极合作,及时沟通,推动广东省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沈丹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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