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审计机关开展“深化审计体制改革年”活动 扎实推进人财物管理改革落地生根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16日】
【来源:浙江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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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审计厅党组印发了《关于在全省审计机关开展“深化审计体制改革年”活动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全省三级审计机关部署开展“深化审计体制改革年”活动,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各项举措全面落实。

作为七个试点省(市)之一,浙江省委、省政府于20167月印发了《浙江省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成为全国最早启动改革试点的省份。在此基础上,审计厅与组织、编制、财政等相关部门制定了覆盖干部管理、机构编制、经费资产管理和审计业务管理等10项配套制度,构建了改革试点的“四梁八柱”。此次开展“深化审计体制改革年”活动,就是在已经明确顶层设计和路径的基础上,以“抓好改革政策的宣传,抓好配套制度的执行,抓好具体问题的破解”为主线,突出重点抓关键。《实施方案》要求全省各级审计机关把改革试点工作作为审计事业发展的头等大事来抓,通过积极试点、狠抓落实、总结经验,健全审计管理体制,强化全省审计工作统筹,增强审计监督的整体合力和独立性,更好地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给的改革试点任务,为全国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全面推开提供方案。

一是抓好“人”这个改革的关键。一方面,审计厅要与各市、县(市、区)党委一起,共同抓好审计机关领导班子建设。通过进一步严格审计机关领导干部任职资格管理、进一步规范审计机关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突出把好领导干部的“选任关”,选优配强市县审计机关领导班子。另一方面,通过推行全省审计系统公务员统一招考制度和严格把握调入审计系统人员的资格条件,严把全省审计干部队伍的“入口关”,确保新进人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养,优化审计干部队伍结构。

二是抓好“事”这个改革的重点。一方面,牢牢抓住审计项目计划这个“牛鼻子”。通过加强对全省审计项目计划的审批和统筹管理、建立全省审计项目统筹管理机制,合理配置审计资源。另一方面,牢牢抓住审计质量这一“生命线”,通过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同级审”报告审定机制、全省审计业务质量检查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修订完善审计权力清单和审计责任清单、研究制定合法性审查的操作办法等举措,建立健全审计执法责任制。

为确保“深化审计体制改革年”活动取得实效,实施方案对省厅各处室及市、县两级审计机关的各项任务进行了明确,并提出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宣传培训力度、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加大调研督查力度等四项保障措施。(祝子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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