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审计厅扎实推进财政审计全覆盖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05日】
【来源:河北省审计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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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河北省审计机关按照《2017年度一级预算单位全覆盖审计工作安排意见》,扎实推进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全省审计机关按照“面对新要求、利用新技术、运用好新方法、解决好新问题”的要求,坚持“全面审计与重点事项核查相结合”的原则,采取“集中分析、分散核查”的审计方式,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开展预算执行审计,加大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力度,消除审计监督的盲区和空白点,逐步实现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

为促进财政审计提质提效,省审计厅出台《关于省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安排意见》,对组织省直部门预算单位审计、开展相关数据采集做出详细的部署安排,全面推进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和全面收集部门财政财务数据工作。将2016年省本级一级预算单位分为三类:第一类为每年审计的单位,包括财政、发展改革、国土资源、民政、教育、交通运输等部门;第二类为二至三年审计一次的单位,包括省委、省政府、人大、政协四个办公厅,以及纪检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检察院、法院、公安厅、司法厅等部门;第三类为适时开展审计的单位,主要是安全厅等涉密及小规模单位。

在安排18个重点预算执行单位全面审计的基础上,根据数据分析结果延伸核查30个左右的一级预算单位。搭建2016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分析平台,通过财政专网构建电子数据报送网络,开展电子数据的采集、清洗、入库、标准化、分析等技术准备工作和培训工作。省审计厅计算机信息审计中心(数据审计中心)成立数据分析组,围绕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方案确定的审计重点,以揭示预算执行总体情况和发现违纪违规线索为目标,从项目预算执行、资金流向、核算真实和规范性、遵守财经法纪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等四个方面开展数据分析。充分利用大数据审计技术,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同时,严格规范工作程序,遵守廉政、保密、组织、工作等纪律,尤其是规范重点事项证据取证行为,做好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业务电子数据保密工作。(王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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