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大财经委首次联合审计部门对审计工作报告整改不到位事项进行督查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06日】
【来源:浙江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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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推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有效发挥人大监督和审计监督的合力,浙江省人大财经委与省审计厅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去年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实地督查,这是该省首次组织开展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联合督查,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周广仁和省审计厅党组成员、总审计师金建培等领导参加了本次督查活动。

督查组一行先后赴绍兴上虞区、宁波鄞州区、海曙区等地,听取了曹娥江至慈溪(上虞段)引水工程、宁波市饮水用水源保护等项目审计反映问题的最新整改情况,省水利厅、省环保厅等行业主管部门就部署、督促审计整改工作进行了介绍,督查组实地勘查了上虞段河道淤泥清理情况和鄞州区部分水源地保护建设项目。

通过联合督查,进一步强化了被审计单位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各地通过大力深化细化整改措施,推进了问题的整改。督查结果表明,本次督查涉及事项大部分已整改到位,个别事项整改进度明显加快,起到了较好的督查效果。

为贯彻落实中央深改组关于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人大报告的意见精神,2016年浙江省政府首次向省人大常委会作了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对部分省直单位负责人就本部门审计整改方面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质询。在审议2016年审计工作报告时,要求省政府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省政府及时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相关工作,并召开全省审计工作报告整改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安排审计整改具体工作。根据整改任务要求,省审计厅建立了审计整改台账,紧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持续跟踪问题整改进展,通过督促、检查等方式,全面、及时掌握问题整改动态,推进问题整改落实。截至今年3月底,共有7家单位13个问题尚在整改中,为督促这些“进度慢、难度大”问题的整改落实,省审计厅在发送督查督办函时,要求相关单位严肃审计整改工作,加大整改力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无故不整改落实的,将进行严肃问责。同时,省审计厅与省人大财经委保持密切联系沟通,及时报告最新整改情况。今年5月根据整改反馈情况,经双方商定,选取部分应整改未整改事项进行联合督查,省审计厅负责筹备督查相关事宜,制订联合督查实施方案,明确督查目标、重点内容和方式,保障首次联合督查的顺利完成。(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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