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探索审计项目后评估 出台审计项目效能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09日】
【来源:湖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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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审计项目高质量建设,湖北省审计厅积极探索审计项目后评估工作,出台《湖北省审计厅审计项目效能考核办法(试行)》,尝试多维度、多要素,全面、客观、真实地评估每个审计项目效能情况,进一步激发审计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

该《办法》提出,以可计量结果性指标为主,不可计量过程性指标为辅,采取百分制与加(扣)分制相结合,对审计年度内应出具审计报告或行业汇总报告的各类审计项目效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该《办法》规定,从项目投入产出、管理情况、项目质量、项目创新四个维度设置17个审计项目效能指标。其中,项目投入产出维度包括审计发现问题比例、项目产出效率、投入产出比、领导批示、移送处理情况、整改情况、信息宣传7项指标;项目管理维度包括项目进度管理、项目现场管理、项目档案管理情况3项指标;项目质量维度包括审计程序、审计证据、定性定责、法规适用情况4项指标;项目创新维度包括组织方式创新、技术方法创新、制度创新情况3项指标。

该《办法》明确,考核结果作为厅机关担任审计项目组长、主审人员及其他参审干部履职尽责情况考核的重要参考,以及厅机关内部遴选参评全国和全省优秀审计项目的重要依据,并以适当方式在厅机关内部发布,同时报送驻厅纪检监察组备案。

今年年初,该厅成立审计项目效能考核领导小组,对厅机关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出具审计报告的186个单个审计项目、12个行业审计项目进行了效能考核,并在厅机关内网通报了首次考核结果;将考核评分前三名审计项目的审计组长、主审纳入审计人才库,同时对影响审计项目效能存在的弱项、短板因素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四条改进建议:进一步优化审计组配置,做到审计任务与审计人力资源相匹配;进一步加强项目进度管控,严格落实审计组长责任制,加强审计现场管理;进一步强化成果导向,做到查深查透、审深审透,加强审计情况综合分析;进一步严控审计质量,实施差错退回制,推行审计标准化作业,实施审计项目责任追究制,强化审计项目风险管理。

目前,这些建议正运用到2021年度全省统一组织实施的746个审计项目中。(冉平 尹旭东)

责任编辑:种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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