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以资源环境审计促进营商环境建设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23日】
【来源:辽宁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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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省直机关工委“‘营商环境就是我们自己’省直机关在行动”工作要求,辽宁省审计厅在开展资源环境审计工作中,聚焦资源环境领域涉及营商环境事项的痛点难点堵点,精准发力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

聚焦主业,对专项资金“特别关注”

省审计厅聚焦主责主业,在资源环境审计中关注资源环境领域涉及营商环境相关资金管理情况,抓住突出问题,破解风险隐患。

促进解决拖欠污水处理服务费问题。通过揭示部分市县拖欠污水处理企业污水处理服务费问题,已促进有关市县拨付拖欠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服务费,未偿还欠款已列出还款计划逐年偿还,维护了污水处理企业的合法权益。

促进解决拖欠职工经济补偿金问题。通过揭示去产能关闭矿山履行安置职工补偿承诺不到位问题,促进发放矿山企业职工经济补偿金,保障职工利益。

推动清理返还矿山企业保证金问题。在矿山环境治理审计中揭示了应返未返矿山企业矿山环境治理保证金问题,有关主管部门正在结合审计整改进行专项清理,维护矿山企业合法权益。已返还部分矿山企业保证金,其余资金列出还款计划,逐年予以返还。

完善机制,在强化整改基础上“标本兼治”

省审计厅紧盯审计问题整改实效,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原因,提出可操作性审计建议,督促立行立改,不断推动资源环境领域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建立。

促进矿业权审批管理规范化。通过揭示矿业权审批管理中的问题,促进相关主管部门对探矿权审批系统进行全面升级,堵塞漏洞;在探矿权保留、延续审批时统一尺度和标准;简化矿业权申请资料,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缩短审批时限;加强对矿业权人的指导,提醒矿业权人预留足够时间提出延续、保留申请。上述措施提升了矿业权审批效率,保障矿业权人权益。

促进自备取水户规范取水。通过揭示无证取水等问题,促进主管部门为无证取水、超计划用水单位办理取水许可证,安装完善用水计量设施,促进取用水企业依法依规取用水。

促进落实水土保持政策。通过数据对比分析,揭示建设项目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问题,促进主管部门间业务信息共享,堵塞水土保持管理漏洞,促进项目企业依法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合规开展建设项目。

促进闲置土地处置。通过揭示非“净地”出让等原因造成的土地闲置问题,推动有关主管部门解决制约土地开发利用的障碍,保障用地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消化处置闲置土地。

促进医疗废物管理水平提升。通过推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促进医疗废物处置企业尽快投产运营,提升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督促具备集中处置条件的医疗机构与医疗废物处置企业签约,推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落实。

加强协作,跨部门联动凸显“监管合力”

辽宁省审计厅分别与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建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与自然资源执法、生态环保督察执法协作机制。双方在开展工作协作、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与自然资源执法、生态环保督查执法的工作质量和效能方面取得共识。通过建立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工作联动,促进审计监督与自然资源执法监督、生态环保督查执法监督贯通协作制度化、规范化,形成有效监督合力,助力营商环境建设。(李立 于娜娜)

责任编辑:何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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