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出台2021年区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28日】
【来源:重庆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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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及中央审计委员会、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加强对2021年实施区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导,近日,重庆市审计局出台《2021年区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审计目标、审计对象和范围、审计内容和重点、工作组织安排、工作要求等方面强化组织统筹,提升工作质效。

一是加大项目统筹,提升审计成效。今年,重庆市审计局共组织实施对5个区县9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其中在1个区继续探索“1+N”的组织方式,同步开展对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等6个部门(单位)的6名市管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在2个区同步实施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在3个区县同步实施区县审计局局长的经济责任审计。按照“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的要求,加强项目统筹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审计质效。

二是围绕两条主线,明确审计重点。《方案》要求开展区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要紧密围绕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在权力运行方面,应围绕领导干部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时重大政策制定、重要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决策、重大事项审批等方面开展;在责任落实方面,应围绕领导干部任期内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民生保障和改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经济风险防范等方面开展。同时,要立足5个区县的区域特点,充分考虑相关区县的功能定位和考核目标,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资源禀赋等实际情况突出重点,体现不同区县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特点。

三是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审计质量。《方案》明确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原则,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精准发现和处理问题”的要求,历史全面系统地分析研判问题,客观公正反映领导干部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依法依规界定相应责任,为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加强干部管理和监督提供参考,为市委了解掌握干部情况提供依据,更好地发挥国家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邹成璐)

责任编辑:赵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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