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台: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审计衔接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12日】
【来源:河北省邢台市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河北省邢台市审计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多措并举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审计衔接。

一是脱贫不脱政策,持续开展扶贫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突出位置,对摆脱贫困的县(市区),从脱贫之日起连续5年开展扶贫跟踪审计,以确保帮扶政策、资金支持的连续性,维护扶贫资金安全,促进脱贫攻坚各项政策举措落地生根,促进扶贫资产资本保值增值和高效运转,持续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

二是同步开展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做好扶贫跟踪审计同时,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以及《审计署关于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加强审计监督的意见》有关要求,切实做好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工作。重点关注各级财政安排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含高效节水灌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产业发展、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和“空心村”治理等方面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着力反映相关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资金使用效益不佳、项目建设不达标以及群众身边的腐败与作风问题,深入揭示影响乡村振兴政策落地见效和巩固脱贫成果的体制机制问题与管理漏洞,推动完善涉农资金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促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加快补齐“三农”领域突出短板。

三是结合经济责任审计,统筹开展脱贫攻坚政策审计和乡村振兴政策审计。在地方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中,将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作为审计重点,着重揭露政策措施落实、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建设领域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确保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审计无缝衔接。(孙浩铭)

责任编辑:赵方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