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宝安区:构建“1+10”街道审计监督体系 织密上下联动“监督网”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5日】
【来源: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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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全面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积极探索适应区情的内审工作新模式,统筹建立区审计机关和10个街道内审部门上下联动的“1+10监督网”。

一、坚持高位推动科学谋划。一是建立健全区委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巩固和深化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成果,充分发挥统筹谋划、协调推进、督促落实的制度优势。二是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街道审计监督工作的意见》,立足宝安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构建街道审计监督体系,从完善街道审计工作组织架构与人员配备、提升内部审计监督保障效能、规范使用社会审计资源、构建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协同联动机制等方面予以明确规范。

二、定编定岗确保实体运转。一是在宝安区审计局增设街道审计部,统筹指导监督各街道内部审计工作,强化对街道的审计监督。二是在10个街道设立审计室,负责街道内部审计工作,接受街道主要领导和区审计局的双重管理。明确1 名正科级干部为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调整变动,需报区审计局备案。明确1至2 名街道在编公务员或职员担任审计专员,保证街道审计机构实体运行。

三、结对帮扶强化指导监督。宝安区审计局建立局机关业务科室对口帮扶街道内审机构制度,规定任务科室至少每季度到对口帮扶的街道内审机构进行指导监督1次,从政策、制度、质量方面进行分类监督指导,推广先进经验做法,了解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协调解决,实现经验共享、互学互鉴、共同进步。

四、加强培训夯实业务基础。一是宝安区审计局定期组织街道内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以“学习提能、实战锻能、帮带促能”为目标,邀请街道内部审计人员参加审计机关重大审计项目,促进内审人员提升审计实战能力。二是宝安区审计局认真总结提炼内部审计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编印审计信息,印发制度汇编和审计业务常用法律法规汇编,主动为街道内部审计机构提供审计经验交流平台和服务指导。

五、上下联动形成监督合力。一是建立内审机构审计工作计划、审计报告、审计整改情况、工作总结、统计报表以及审计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等资料向区审计机关备案的工作机制。二是区审计局与街道审计机构就人力资源调配、业务工作交流、联合实施项目、审计结果共享等建立制度化、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整合全区内部审计力量,以“五统一”的审计模式,将审计全覆盖向纵深推进,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统一有序、步调一致,形成同频共振的工作合力。(葛蔚 章姗姗 索文佳)

责任编辑:种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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