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立机制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30日】
【来源:浙江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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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单位基本条件》《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费用指导价格指南(试行)》等3项制度标准体系,这是该省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又一项落地成果。一直以来,浙江省不断创新举措,通过建立清单管理机制、协同联动机制、长效工作机制等“三项机制”,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相关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建立清单管理机制推进审计整改。一方面,顶层设计,形成清单闭环管理。浙江省委省政府将审计问题清单作为该省抓党建、带全局的重要抓手“七张问题清单”之一,要求省内各地各部门“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压茬推进问题整改。省审计厅作为审计问题清单的牵头部门,强化对清单的闭环管理,抓好“问题确认及挂号”“整改认定及销号”“督促检查及追责”等关键环节,使问题整改标准化、规范化。另一方面,注重实效,督促整改全面落地。2021年初,省审计厅就2020年全省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情况,向省委审计委员会和省政府上报了综合报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领导要求主管部门严格落实整改。截至7月底,省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等单位分别落实相关整改要求,针对问题清单,梯度式地制定实施了“立整立改”“分阶段整改”“久久为功改”三大类整改措施。

建立协同联动机制推进审计整改。一方面,左右协同,打破部门职能边界。充分发挥浙江省“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的体系化优势,由主管部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和解决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形成整改工作合力。如,针对水资源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省水利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治水办研究并落实整改;针对涉气环境保护税征缴不到位问题,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和市税务局建立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机制,通过环保涉税信息交换平台,实现污染源和税源认定、复核提请和反馈等业务交互功能。另一方面,上下联动,统筹实施整改行动。对区域内普遍存在的问题,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由属地政府统筹领导审计整改工作,布置实施行动方案。如,温州市针对部分地区水质监测不达标问题,制定实施《温州市水环境质量“达Ⅲ消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并由市县联动构建区域联合“整治网”,以点带面逐步改善提升片区水环境质量;台州市在全市各县区全面优化水文站网布局,并新改建一批重点站和小流域自动站点,以解决大河流量控制站密度不足问题,

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推进审计整改。一方面,举一反三,补齐体制机制短板。注重源头治理,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主管部门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领域控制措施和规章制度,弥补机制缺陷。如,作为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下设的成员单位,省治水办针对部分乡镇污水治理不到位问题,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技术指南》省级地方标准编制,积极推进《浙江省“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与运维管理办法》立法工作。另一方面,常态长效,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由主体责任地方和单位“一把手”签字背书、主抓直管,将整改工作与加强常态化管理紧密结合。(姜仕元)

责任编辑:种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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