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邗江区:采纳审计建议 出台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2日】
【来源: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近日,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委、区政府印发了《邗江区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健全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增强社会救助工作社会效益及时效性,提高全区困难群体生活水平。

2021年上半年,扬州市邗江区审计局在该区民政局审计项目中,发现急难家庭救助资金闲置、支出型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程序未优化、未拟定科学的救助标准、制度效能发挥不充分、残疾人两项补贴多发重发等问题。对此,该局提出强化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落实简政放权委托镇(街)开展救助审批、运用好“转介服务”提高救助精准度、完善社会救助政策措施等审计建议。

邗江区民政局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全力推动问题整改,在会同残联、医保分局、教育局、慈善等相关部门开展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国家、省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相关要求,研究起草了《办法》,经提交区政府常务会研究讨论后正式出台。

办法分别对“8+1+1”的社会救助主要内容、申请条件、救助标准等进行了浓缩和规范,确保实施救助清晰明了。

《办法》的核心内容是建立主动发现机制,明确加强部门联动、区镇协同,强化信息共享和数据推送,充分利用现有数据和信息主动发现社会救助对象。一是推动相关职能部门主动发现救助对象,并规定由区民政局牵头每半年对相关部门推送人员的后续救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并报区政府,形成“闭环管理”;二是在区社会治理指挥中心设立“邗江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明确“网格员”为“社会救助协理员”,依托基层走访入户收集困难群体第一手基础资料。三是对群众日常救助事项关联度较大的几个主要救助事项的信息共享问题进行了制度性和机制性安排,对部门联动、区镇协同、信息共享、数据推送问题做了明确要求,确保做到无缝衔接、运转畅通、救助高效,从而达到精准救助的效果。

此外,《办法》还提出,规范有序地将临时救助事项审批权限下放镇(街)、设立审批额度,要求区民政局指导各镇(街)研究制定好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申请、审核、审批程序,规范资金管理。(夏永梅)

责任编辑:种震宇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