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采纳审计建议 筑牢专项资金监管防线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0日】
【来源:江苏省苏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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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苏州市政府出台《苏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遵循了新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的新规定,以进一步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规范财政管理行为、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形成了专项资金管理的全新格局。

近两年,苏州市审计局在开展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时,对市级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以及绩效情况予以重点关注,审计发现专项资金信息管理系统使用率不高、部分预算单位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工作不够细化、市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期限较长未及时进行修订等问题,建议财政部门要进一步筑牢财政专项资金监管防线、实现全流程闭合管理,及时修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州市财政局积极采纳审计建议,今年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全面修订,并提请苏州市政府印发。

《办法》进一步压实了专项资金管理责任,针对审计指出的专项资金信息管理系统使用率不高的问题,进一步要求各专项资金通过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进行运作,实现“规范程序、公开透明、信息共享、动态监控”的目标;针对部分预算单位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工作不够细化的问题,进一步对强化绩效管理和监督等相关工作进行了优化,从管理原则、设立专项资金时的绩效评估到设立专门章节规定绩效管理和监督,确立了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绩效管理成果应用等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针对个别项目虚假申报的问题,进一步要求落实信用管理要求,在资金的使用和执行方面,规定由业务主管部门加强项目申报的组织和评审工作,并依托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对申报主体进行信用审查,促进专项资金使用单位或个人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张娟)

责任编辑:种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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