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建立审计智库 规范化常态化开展研究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0日】
【来源:湖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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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服务党委政府决策、更高层次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日前,湖北省审计厅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审计署关于开展研究型审计的重要部署,印发了《关于建立审计智库常态化开展行业领域综合研究分析的实施意见》,对常态化开展行业领域综合研究分析作出具体要求,标志着湖北研究型审计进入深化提升阶段。

《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审计智库“智囊团”作用,常态化开展综合研究分析。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后,审计在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职能作用更加突出,迫切需要审计机关加强行业领域综合研究分析,提升审计服务宏观能力。要以国家、省重大战略和重要政策研究分析为核心,以强化审计综合分析为手段,开展针对性、前瞻性、储备性政策分析研究,在吃透上情、掌握实情的基础上,深入分析、科学研判,最后提出对策。

《意见》强调,要建立12大重点行业领域研究智库,推出一批专业性、建设性、引领性的研究成果。开展经济运行领域政策措施研究,服务湖北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法治湖北建设领域政策措施研究,助推法治湖北建设;开展财政管理领域政策措施研究,提升财政资金安全规范绩效;开展金融领域政策措施研究,助力打造资本市场疫后重振的“湖北样板”;开展国有企业领域政策措施研究,推动做强做优做大湖北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开展农业农村领域政策措施研究,加快建设农业产业强省;开展民生项目资金领域政策措施研究,让发展成果惠及全省广大群众;开展政府投资领域政策措施研究,推动政府投资项目提质增效;开展绿色发展领域政策措施研究,促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湖北;开展地方党政领域政策措施研究,助力“放管服”改革、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和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高等院校领域政策措施研究,加快形成与高质量发展有效匹配的高等教育发展格局;开展外资领域政策措施研究,更好发挥外资运用的示范效应和辐射作用。

《意见》要求,要充分认识审计智库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可行性,加强组织领导,自上而下调动全员力量,强化研究分析,以行业领域综合研究分析内容清单为基础,实行研究课题项目化管理,实现审计研究成果最大化利用。要完善激励约束,建立奖惩机制,激发审计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一批研究型审计人才。(梅傲寒)

责任编辑:种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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