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促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规范化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4日】
【来源:辽宁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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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审计厅在全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审计中,揭示了部分市县在治理规划编制落实、生产矿山治理、历史遗留和责任人灭失矿山治理、保证金转基金改革、专项资金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并从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推进保证金转基金制度改革、加大矿山治理力度等方面提出审计建议。

省政府成立全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审计整改工作专班,印发整改工作方案,认真做好问题整改和审计建议落实工作。一是加强对矿山企业监管,督促履行治理义务。20家矿山重新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45家矿山完善方案,19家矿山完成治理任务并通过验收,治理区管护不到位的7家矿山已补植修复。主管部门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已将13家矿山列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54家矿山立案处理。开展全省尾矿库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推动尾矿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落实。二是加强历史遗留和责任人灭失矿山治理,提升治理效果。三是深化保证金转基金改革,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修改完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相关规定,追回挪用的矿山环境治理保证金返还矿山企业。

省直有关主管部门以审计整改为契机,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完善制度机制,组织市县修编《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加快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制定矿山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管理办法,规范项目实施;建立治理效果跟踪机制,加强后期管护,巩固治理成果。(关岩)

责任编辑:种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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