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内功” 增“品质”,不断提升审理水平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01日】
【来源:相关审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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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研究、完善制度、突出重点、规范管理……各地审计机关持续改进方式方法,力求审理工作高质量、高效率。

湖北:开展研究型审理工作

湖北省审计厅制定《关于深入开展研究型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明确六大研究方向:聚焦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着力研究党和国家政策落实中出现问题的原因、应对措施建议以及审计、审理应把握的重点。聚焦审计新理念、新思路、新要求,着力研究在审计工作中的落实落地情况,研究审计工作存在的问题、短板,研究改进审计方式的有效路径以及审计质量管控的有效措施。聚焦国家法律法规,收集、整理相关行业领域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措施,及时了解法律法规的废止、修订、更新、变动情况。聚焦审计发现的问题,深入研究问题形成的原因,找出关键症结,剖析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制度性漏洞,提出对策建议。聚焦审计建设性作用,深入研究审计建议的具体内容、可行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问题整改;从机制制度和顶层推动入手,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的综合分析研究。聚焦审理方式方法,探索集中审理、交叉审理、全过程跟踪审理等方式方法,研究依法审计与推进容错纠错的措施,准确把握审慎评判界限。

广西:六个“突出”推动审计质量提升

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通过六个“突出”,改进和创新审理工作方式方法。突出政治引领,连续两年印发全区审理工作要点,印发10期审理工作动态对各审计组及时进行政策法规和业务指导;全区每年开展一次常态化的审计质量全面“体检”,组织各市审计机关开展质量自查自纠。突出制度创新,及时归纳提炼审理中发现的质量问题;相继出台专项审计调查管理办法、审计项目后评估指导意见、复核审理工作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突出压实责任,督促审计组做好审计现场的业务、廉政、保密、安全、防疫等工作;制定相关文件参考格式,压实审计质量控制责任。突出贯通协作,先后与自治区相关单位联合出台协作机制,通过日常沟通协调、重大事项会商、建立线索反馈机制、共同开展工作等方式,更好发挥监督叠加效应。突出精品意识,印发2021-2023年争创精品审计项目指导意见,通过优化资源配置,精心创建审计精品。突出模式创新,前移审理关口,成立工作专班,提前确定跟踪审理人员,及时提供支持服务;建立审理情况通报制度,及时总结审理中发现的创新性做法、典型性经验、优秀案例;优化审计质量控制流程,加强审计业务文书规范化管理,强化审计信息、审计综合报告、审计专题报告等的审理,严把政治关、政策法规关、证据关。

湖北恩施:将研究理念贯穿审理全过程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审计局坚持把研究贯穿于审理工作全过程。把研究作为审理前置准备,根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提前确定项目审理人员,要求审理人员对审计项目做到“早研究、早熟悉”。由事后审理转变为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动态跟踪审理,在提前研究的基础上,对审计项目的调查了解和方案编制、审计事项查证、审计报告法规适用及处理意见全程跟踪审理,及时发现并提示审计规范性、审计深度、审计整改可行性等方面的问题,及时评估审计质量及审计目标实现程度。在落实审计规范性要求的基础上,对同类问题及时研究分析和系统梳理,对多发频发问题从规律上找原因,对普遍发生的问题从根本上找原因,从审理角度提出研究型审计实施方案,推动建立案例库、思路库、方法库,完善审计事项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细化调查了解“十清单”“一表格”,修订审计业务人员培养考核办法,助推审计质量、成果运用、审计整改、人才培养等全面提升。

黑龙江牡丹江:规范内部管理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审计局出台《审计项目审核复核审理工作内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审计过程中需要审核、复核、审理的内容,包括审计结果文书和相关业务资料等,并从审计方案、证据、记录、评价等8个方面提出相关标准。确定审核工作由审计组组长负责完成;复核工作由业务部门负责完成,业务部门包括统一组织审计项目牵头科室和具体实施审计项目科室;审理工作由法规审理部门负责完成。强化审查把关、质量控制效果,形成“一审核、二复核、三审理、四审定”的审计业务质量管控机制。

江苏南京江宁区:强化跟踪审理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审计局前移审计质量监督关口,不断强化对重点审计项目的跟踪审理。审理部门深入2021年度江宁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项目现场,对审计调查记录、审计实施方案开展现场审理。重点审核审计组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相关情况的调查了解活动是否全面、对被审计单位存在重要问题可能性的评估是否到位、审计实施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审计重点是否突出、审计措施是否具有操作性等内容,并提出针对性审理意见,从源头上为项目质量提升奠定基础。

审计署兰州特派办:完善全流程质量控制

审计署兰州特派办分党组在稳步推进学习研究常态化的基础上,将2022年确定为“质量提升年”,印发实施方案,围绕质量提升对全办各项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要求审计人员在审计、审理、审核中坚持以“来龙去脉清楚不清楚、原因后果清楚不清楚、基础理论清楚不清楚、改革发展方向清楚不清楚”为标准,进一步完善全流程审计质量控制,确保问题查深查透,形成有深度、有特色的“精品”“高端产品”。同时,围绕审计业务中心工作,细化全办重点任务分工、党建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建立重要信息进展台账,进一步加大督办督查力度。

策划编辑:吴昊

责任编辑:赵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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