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控审计质量 把好审理关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10日】
【来源:相关审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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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审理制度

开展研究型审理工作

推进现场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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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审计机关在推进

审理工作上

不断出招

安徽省合肥市审计局开展研究型审理工作,聚焦审计内容研究,提高审理站位。根据审计事项情况,结合地方、行业和审计对象的特点,深入研究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弄清国家、省和市重大决策部署出台的背景,从政治的高度分析研判审计反映内容是否真实准确,问题是否客观公正。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精准定性,剖析问题背后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制度性漏洞等深层次原因,找出关键症结,提出对策建议。

宿州市审计局注重提升审理工作的水平和效率。严格实行审计组组长和审计组所在部门、牵头业务科室、审理机构三级复核制度。建立年度审计项目审理台账,记录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审计组进行反馈实施方案、审计证据、适用法律法规、评价、定性和处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格执行审计业务会议审定制度,通过集体审议,最大程度保证审理工作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宁夏回族自治区审计厅聚焦重点审计项目,推进审计现场审理和检查。针对审计质量控制薄弱环节,重点审理审计底稿的编制、方案的执行,审计认定事实的定性和法规引用,对检查中发现的取证事实不清、定性不准、法规引用不当等问题提出审理建议,督促审计组进一步核查事实、分析原因,确保重要问题查清查实。通过提前介入审计项目,指导审计组更加精准把握审计重点,使影响审计质量的部分问题得以发现和纠正,避免“事后控制、积重难返”状况出现,确保按照时间节点顺利完成审计目标。

江苏省徐州市审计局坚持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加强全流程质量管控,着力打造精品项目。在对审计业务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基础上,先后修改和完善《审核复核审理审定工作管理办法》《审计业务会议制度》《审计整改督查工作办法》等制度文件,进一步明确各环节的审核、复核、审理、审定工作重点,全面压实分级质量控制责任和整改督查责任。

策划编辑:何晓源

责任编辑:赵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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