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审计全覆盖 两省有安排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9日】
【来源:相关审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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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和河北省审计厅联合印发《河北省审计厅审计全覆盖五年规划(2022-2026年)》。明确审计全覆盖的基本原则,统筹全省审计力量,综合运用多种审计形式,统一调配审计资源,强化上下联动和异地交叉审计,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社会审计协同,增强审计监督合力,实现审计成果和信息共享,提升审计全覆盖质效。明确审计全覆盖的目标任务,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人民团体、国家的事业组织、国有企业、国有金融机构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金融机构,其他管理、分配和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应当依法接受审计监督。省审计厅对省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一级预算单位每年审计,对其他审计对象一般5年轮审一遍。并明确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财政审计、雄安新区审计、省属国有企业审计、重大公共工程项目审计、民生审计、金融审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 (任中)审计、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专项审计等十项审计全覆盖重点任务。

河南省研究通过《关于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强调坚持全面覆盖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坚持统筹全面审计与专项审计相结合,坚持全面规划与分步实施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与客观求实相结合,围绕“聚焦发展、聚焦安全、聚焦改革、聚焦民生、聚焦法治”,对全省各级党和国家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坚持单位审计和事项审计相结合,在一个5年审计周期内,对重要审计事项审计一遍。同时,为高质量推进审计全覆盖,根据省、市、县审计机关职责任务和审计力量特点,《实施意见》分别界定了审计全覆盖的任务要求。

策划编辑:吴昊

责任编辑:赵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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