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研究型审计融入经济责任审计各环节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07日】
【来源:河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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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河北省审计厅对31家党政工作部门34名领导干部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在实施中推进审计研究与审计实践相结合。

审前阶段,对被审计对象进行研究,将被审计部门分为经济管理职责较多、管理资金数额较大的重点部门,承担重大社会管理职责、涉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点部门,教科文体类部门,承担经济管理职责较少、管理资金数额不大的纯行政管理部门和群团组织等。按照部门类别,结合部门职责,立足经济监督,胸怀“国之大者”,搜集相关政策法规,研究党委、政府对该行业该领域的政策意图,做到党的工作重点抓什么,审计就审什么,沿着“政治-政策-项目-资金”这条线谋划实施,找准被审计领导干部责任落实的重要环节,对审计能揭示什么问题、能提出什么建议、能促进什么发展进行预判,做到思路清晰、心中有数、落点稳准。

制定审计方案阶段,充分利用审前研究成果,从审计目标、审计内容重点、审计方法、评价标准等方面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并创新性突破。根据部门分类,在工作方案中明确对资金密集、权力集中、资产和资源聚集的15家部门重点关注,加强审计力量;对经济职责较少的16家纯行政管理部门和群团组织以预算执行审计为基础,围绕领导干部决策事项进行适当扩围,审计报告可采用简易报告模板;把握重要性原则,探索提出简明实用、易于操作的审计评价标准,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总体评价,依照有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责任制考核目标等,从“是否发现管理不到位造成损失浪费问题、报表审计调整率、界定直接责任问题数量、是否发现领导干部本人存在廉洁从政问题”四个维度,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进行评价。

现场审计阶段,树立整体观念,积极主动开展项目研究,指导、督促、调度各审计组揭示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确保审深审透,实现既定目标。在项目现场实施环节,紧扣经济责任,聚焦被审计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继续深化运用“三个清单”(职责权限清单、重要决策事项清单、审计核查及结果清单)式审计方法,围绕领导干部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分配、管理和使用权,查出定责问题和审计过程中立行立改问题数量占问题总数的90%,金额占问题总金额的99.9%,做到了经济责任审计重点与被审计领导干部工作重点高度统一,审计查出问题与领导干部履职尽责高度统一。在项目审核环节,按照《河北省审计厅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审核暂行办法》,对问题归集、责任界定、审计评价等进行把控,做到了统一问题归集标准,适当归类定责,规范审计评价,确保审计报告质量。

审计报告阶段,对审计问题进行“深加工”。沿着“资金-项目-政策-政治”这条线提炼总结,分类归纳,研究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提出科学、可操作的建议,汇总形成综合报告报送省委审计委员会。同时对审计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进行研究,归纳出数种问题,分别是:领导干部政策执行力不足问题,所在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经济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不到位、执行不精准、措施不细化,不能如期完成所承担的重大改革任务;领导干部经济管理能力不够,所在部门在预算及财政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协议管理等重要事项和关键环节存在违反财经法纪问题;领导干部经济决策力不强,所在部门存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问题。对这些问题从宏观视角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信息报省委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审计办“党委参谋”作用,促进审计成果运用,提升审计服务科学决策的水平。(韩婧)

责任编辑:欧立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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