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6个制度文件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4日】
【来源:山东省济南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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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委常委、济南市委书记、市委审计委员会主任刘强主持召开十二届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济南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及《关于推动新时代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力护航保障强省会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全方位健全市委审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工作运行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审计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同的实施意见》《济南市审计整改工作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审计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济南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6个制度文件,研究部署下一步审计工作。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全市审计机关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大局,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下一步,审计工作要高标准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铁面无私查问题,做“带电的高压线”“长牙的老虎”。

会议要求,要强化党对审计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审计工作正确方向。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审计领域的重大事项、发现的问题线索,要第一时间请示汇报。

会议强调,要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不仅要查问题,也要对被审计单位提出建设性意见,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市“两办”督查室要把审计问题整改纳入督查范围,与市委审计办协同跟踪督办,推进各类问题整改落实。

会议要求,要聚焦审计监督主责主业,积极护航保障全市高质量发展,6个制度文件出台后,要不折不扣抓好落实。要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市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完善协同联动机制,加强支持配合,协调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要加强对区县(功能区)审计机关的监督指导,完善审计整改结果运用机制。要加强审计队伍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李文文)

责任编辑:欧立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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