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修定“六个制度”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1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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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从严管理、从严执审,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局党组重新修定“六个制度”,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尽责、担当的审计队伍。

一是《机关工作人员考勤与请假制度》。实行考勤签到(退)制度,分管局长、办公室主任和考勤负责人核对单位工作人员出勤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将抽查和日常考勤结果进行公示,并在每月的全体职工大会上进行通报出勤结果。

二是《车辆管理办法》。车辆的维修,必须有办公室开具的维修单,方可维修;燃料管理必须由办公室开具的加油单加油,每月要与保管核对加油数量一次,将结果报分管领导;所有车辆必须每天晚上停回单位,确因外出或特殊情况不能停放的,司机必须告知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每天负责检查。

三是《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审批制度,报账程序为经办人--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会计--办公室主任--分管财务领导--监督账务副局长,局内一切费用支出、款项划拨必须经财务报销审批程序签字后,方可支付。

四是《公务接待试行办法》。在接待程序方面,实行接待公函制度,无公函或来电话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般不予接待。在接待方式和标准方面,按照规定标准实行自助餐。

五是《干部职工外出培训学习考取中级及以上职称管理办法》。要求参加审计工作五年以内的审计干部至少要取得一个中级专业职称,参加审计工作五年以上、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至少要取得一个高级职称或两个中级职称。其中必须有一个适用于审计工作的专业职称。鼓励干部职工考取中高级职称或同级职业(执业)资格证,考取后给予报销学习培训考试期间的交通费、培训费、资料费、报名费、差旅费等。

六是《机关作风建设“四要十不准”》。从严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职尽责、竭诚为民服务、端正会风会纪四方面,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必须做到“十不准”要求。(解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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