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研究2024年审计项目计划……关注本期审计动态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4日】
【来源:相关审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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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近日,江苏省审计厅制定出台《江苏省审计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办法》以及配套的《江苏省审计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为全省审计机关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提供相对统一的执法尺度和标准。《适用办法》共十五条,配套的《裁量基准》共六条,总体体现四个方面特点。合理划分裁量阶次,综合考虑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江苏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将法律法规明确的处罚幅度划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个裁量阶次,并确定适用不同阶次的基本违法情形。统筹裁量基准衔接,对《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明确的相关违法行为,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在同类问题处罚标准上基本上保持一致。易于理解,便于操作,便于审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准确适用,压缩裁量空间,防止过罚不相适应、重责轻罚、轻责重罚。规范行政处罚程序,明确审计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应经过审计机关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核,并由两名以上审计机关负责人参加的审计业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召开审计项目计划编制委员会会议

近日,浙江省审计厅召开审计项目计划编制委员会会议,研究讨论2024年审计项目初步安排。会议强调,要谋深谋好审计项目,精心谋划审计内容,把政策跟踪要求融入到各个审计项目,合理安排审计组成员、项目主审。做好统筹,清单化列明各个项目的审计对象,避免重复审计。充分利用岁末年初过渡期,做足准备,深入开展审前调查和试审工作。强化省市县三级审计机关的贯通协同,采取有效举措合力抓好审计质量。进一步优化对各处室和设区市审计局的考核规则,把市县党政领导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和质量纳入考核内容,充分发挥激励作用。

开展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专项审计调查

河南省审计厅从12月上旬起,组织开展全省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专项审计调查。统筹全省审计机关200余名审计人员成立30个审计组,采取“异地交叉审”的方式,按照“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审计工作方案、统一标准口径和统一处理原则”的要求,对2021年9月以来,全省创新主体培育、创新项目实施、创新载体建设、创新人才集聚、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布局构建以及扶持政策贯彻落实、创新资金保障使用等情况进行审计。以政策、资金、项目为抓手,在摸清全省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实施情况的基础上,深入揭示创新驱动重要政策落实、重大改革推进、重点任务执行、重点项目建设以及财政科技资金分配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和风险隐患,分析体制机制制约因素和管理漏洞,提出高质量意见建议,促进政策落实、改革落地、机制完善,持续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为建设国家创新高地、构建一流创新生态贡献审计力量。

研究2024年审计项目计划

近日,广东省审计厅召开2024年审计项目计划务虚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研究部署2024年审计项目计划。会议强调,要把立项当课题研究,紧盯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全局、事关长远发展、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风险隐患进行谋篇布局,找准审计切入点,确保将有限的审计资源投入到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进行审计。要精准做实审前研究,精心组织开展试审,精确编制审计工作(实施)方案。要发挥好审计计划的引领作用、牵头处室的引导作用、大数据审计的引航作用,全链条做好审计项目组织实施。要压实审计质量控制各环节责任,力求一追到底审深审透,提高审计质效。要树牢全过程成果思维,提高审计成果转化水平,积极开展审后评估。

策划编辑:高天

责任编辑:何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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