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联动协同 增强监督合力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1日】
【来源:相关审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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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审计局深化检审联动机制,增强监督合力。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审计中,落实市审计局、市检察院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检察监督与审计监督协调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在审计项目立项中,充分沟通交流和信息共享,发挥审计、检察各自优势确定重点工作目标;审计过程中,针对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同步深入现场,做好协同配合;在审后反馈中,审计就相关事项移送市检察院,督促相关单位加大问题整改力度,市检察院及时将检察结果书面告知市审计局,确保审计整改实效。

江苏省宿迁市审计局与市统计局联合出台《加强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实施办法》,从监督会商、信息沟通、线索移送和成果共享等方面提出11条具体落实举措。明确联络部门、联络人员,实行归口管理,明确双方可根据需要,事前做好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和统计监督检查计划沟通会商;双方在监督过程中,将涉及对方监督范围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接收移送线索单位结合职责权限等核查相关问题线索,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双方及时将对方提供的有关情况、意见建议等作为开展监督工作、完善制度的重要参考。

浙江省湖州市审计局制定《关于推进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贯通协同的实施意见(试行)》。规定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在审计计划、审计项目、组织资源、成果利用、审计整改等方面进行协同,构建以国家审计为主导、内部审计为辅助、社会审计为补充的“三审协同”工作机制。审计机关将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纳入年度工作要点,被审计单位应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机制建设,每年应将内部审计项目计划、内部审计报告、工作总结等资料报送同级审计机关备案。加快建成全市内部审计指导监督一体化管理系统。全市审计机关负责“三审协同”工作的统筹谋划,加强指导监督,将“三审协同”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重庆市涪陵区审计局与统计局召开专题推进会,叠加审计监督与统计监督的协作联动成效,将经济监督从审计的事后监督扩展到与统计的事前事中监督相结合。针对《涪陵区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协作联动办法(试行)》2023年运行情况,谋划提出2024年协作联动重点,进一步完善涉及农业、工业、服务业等经济指标操作细则,拓展协作的广度和深度,建立信息共享、成果共用的协作机制,营造“贯通无禁区,合作无死角”的协作环境。重点关注虚增利润、隐瞒债务、偷逃税金等统计造假行为。

策划编辑:唐志宏

责任编辑:赵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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