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工作规划
天津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天津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划(2025—2030年)》。
《工作规划》旨在以深入开展2025年审计系统“科学规范提升年”行动等为契机,提升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到2030年,实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审计立项、实施和整改更加科学规范、审计质量全面过硬、审计成果运用全面提升,不断开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新局面。
《工作规划》明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总体要求,从持续优化工作机制、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创新审计监督模式、提升审计监督质效、深化审计结果运用、强化组织保障6个板块,制定了发挥联席会议平台作用、强化上下联动、加强分类动态管理、科学制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统筹审计组织方式、深入推进经济安全审计监督网格化治理工作、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审事评人”机制、强化全流程质量控制、拓展成果运用渠道、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等16项具体措施。
召开工作协调推进会
河北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召开省委审委会成员单位审计重点工作协调推进会议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中共河北省委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部署事项台账》,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会议要求,明确责任分工,抓好会议议定事项落实。各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提出具体措施,明确好任务落实的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各项任务高质高效完成。用好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分配财政资源,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认真学习、逐项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坚决落实“不贰过”要求,确保审计发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取得实效。对信息系统建设使用质效不高、省直预算单位委托外包服务不规范、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建设中“半拉子”工程风险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相关单位要按照任务分工,认真组织、抓好实施,全面深入开展排查整治,精准查找问题、有效解决问题,做到举一反三,推动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防止问题屡审屡犯。更好履行成员单位职责,持续深化贯通协同。各单位要加强与省委审计办、省审计厅的协作,持续健全和落实“会商联络、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措施配合、结果共享”等机制,推进各类监督在提升审计质效、深化审计成果运用上同向发力。
建立协作配合工作机制
河南省审计厅与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
意见明确,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审计机关专业优势和监督作用,建立常态化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切实在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加强检察与审计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意见要求,检察机关、审计机关要建立健全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建立日常联系机制,省人民检察院、省审计厅指定所属相关部门作为对口联系部门,定期共同分析研判、协商解决重大问题。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双方应及时通报协作领域的工作部署、政策执行及制度建设等情况,相互抄送协作领域的工作信息、典型事例案例,共享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信息资源。建立线索移送机制,检察机关发现审计监督职责范围的事项和问题线索的,应当及时告知审计机关,审计机关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审计机关发现查出问题属于公益诉讼受案范围的,应当及时移送检察机关。
出台操作规程
安徽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省审计厅出台《安徽省省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程(试行)》。
《操作规程》从审计计划、审计内容、审计实施、审计评价、审计报告及审计结果报送、审计结果反馈等方面,对省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过程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明确规定审计计划应当科学谋划、量力而行,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等重点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审计内容要紧紧围绕被审计领导干部职责履行,充分考虑领导干部管理监督需要、履职特点和审计资源等因素,因地制宜选定审计重点;审计评价分为“较好履行”、“履行”、“基本履行”和“不予评价”4个等次,并明确每个等次评价的标准;责任界定应按照权责一致、实事求是、容纠并举的原则,综合考虑相关问题的历史背景、决策过程、性质、后果和领导干部实际所起的作用等情况,区分前任和现任、集体和个人、主观和客观等界限,精准界定责任;审计结果反馈明确分为由反馈组组长向被审计单位现任主要负责同志送交省委审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相关省领导的批示要求传达材料和进行结果反馈两个环节。
策划编辑:何晓源
责任编辑:赵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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