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全流程质量控制办法、出台研究型审计团队管理办法……关注本期审计动态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02日】
【来源:相关审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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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全流程质量控制办法

近日,云南省审计厅印发《云南省基层审计机关审计项目全流程质量控制办法》。

明确要突出问题导向和成果导向,聚焦揭示和反映重大违纪违法违规问题和重大风险隐患,形成高质量审计成果,实现审计项目全周期管控,夯实审计质量根基。按照审计质量分级负责制要求,细化审计工作中计划、实施、审理、整改等各环节责任主体职责、质量标准和控制措施,为基层审计机关审计质量控制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计划环节要科学谋划、充分论证、统筹安排审计项目,发挥计划的“龙头”作用;实施环节要查真相、说真话、报实情,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审理环节要依法开展审理工作、加强审核把关、提出实质性审理意见,厘清审核、复核、审理的质量控制职责边界和工作重点;整改环节要加强对审计整改结果的跟踪督促检查,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分级审核制度,全口径、动态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

坚持审计质量分级负责制,强化各责任主体“最后一关”的责任意识,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审计质量分级责任。压实审计组源头审计质量控制的主体责任,聚焦重大事项和相关责任人,把问题查准、查深、查透,切实把好审计质量第一关。要各司其职做好审计结果文书和审计信息的审核、复核、审理等工作,同向发力,共同筑牢审计成果质量防线。

印发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办法

近日,中共甘肃省委审计委员会分类制定印发《甘肃省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办法(试行)》《甘肃省省级党政部门等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办法(试行)》《甘肃省省属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办法(试行)》。

《评价办法》以经济政策执行权、经济事项决策权、资产资源管理权、经济活动监督权和廉洁从政从业情况等“四权一廉”为核心,将履职要求转化为可量化的具体指标。通过“共性指标+个性指标”分级设计,区分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区域发展责任、省级党政部门领导干部的行业监管责任、省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经营管理责任,分类评价避免“一刀切”。评价结果按“较好、能够、基本能够、不能够”四个等次划分,实现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精准画像。

《评价办法》突出过程管控和风险防范,通过建立常态化监测预警机制,将审计监督关口前移,推动监督模式从传统“离任审计”单一节点向“任职全过程”立体化监督升级。运用“历史参照”与“业绩比较”的评价标准,既纵向跟踪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实绩变化,又横向对标同类地区、同行业平均水平,帮助被审计领导干部找准定位、认清差距,督促采取有效措施补短板、强弱项,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紧盯重大决策执行、大额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对违规决策、资源浪费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及时预警。

《评价办法》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监督的协同联动,建立评价结果运用与干部选拔任用挂钩、与干部教育管理挂钩、与执纪问责挂钩“三挂钩”机制,构建“干事有方向、监督有力度、奖惩有依据”的领导干部履职良性监督管理生态,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提供坚实审计监督保障。

出台研究型审计团队管理办法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审计厅印发《自治区审计厅研究型审计团队管理办法(试行)》。

《办法》明确,研究型审计团队由厅内政治素质过硬、研究能力突出和专业功底扎实的业务骨干组成,立足经济监督,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主责主业,将研究贯穿审计实践。团队组建破除资历、学历、职称壁垒,突出实践导向,吸纳“想干事、会干事、能干成事”的优秀人才。团队由厅党组成员、总审计师担任召集人,法规审理处负责日常管理,主要职责包括组织跨领域攻关、统一调配核查重大违规问题、主持重大分歧研讨、研判推送审计线索、组织经验交流等。团队聚焦财政金融、国企国资、公共投资、民生社保、资源环境、经济责任等重点领域,贯穿“政治—政策—项目—资金”和“资金—项目—政策—政治”的双向研究路径。团队成员重点承担七项核心任务:审核立项报告、审阅实施方案、核查指导重大问题及攻关复杂难题、审理关键审计文书、参与下级质量检查、研究推送线索、完成其他攻关任务。考核评价坚持“谁用人谁赋分、谁了解谁评价”原则,推动团队成员树立鲜明研究导向,做到敢审敢严、敢说敢言。对形成实质性成果的工作赋分激励,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任用、晋升、评聘的重要参考;对因落实不力导致严重质量问题者,将严肃追责。

策划编辑:何晓源

责任编辑:蔡波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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