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内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5年11月03日】
【来源:相关审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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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意见

近日,河南省审计厅联合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商业联合会印发《关于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内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强调以强化政府引领、尊重企业意愿、坚持梯度推进、发挥协会作用为基本原则。支持民营企业自主选择组织架构等,探索符合企业实际、体现行业特色、适应发展需求的内部审计发展路径。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协会作用,助力民营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长效化。支持和引导民营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高质量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为全省民营经济总量提升、结构优化、效益改善提供服务保障。

加大内部审计宣传力度,帮助民营企业逐步了解和熟悉内部审计工作,让机构职能与企业发展需求深度匹配。突出内部审计工作重点,扎实开展财务收支审计、经济活动审计等。建立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跟踪机制,推动整改成果转化为企业治理效能。引导民营企业内部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构建常态化培训体系。建立贯通协同机制,省审计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单位依托各自工作职责,协同推动民营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在省内部审计协会下设民营企业内部审计专业委员会,构建集思广益的专业平台。

修订内部审计条例

四川省修订《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主要围绕构建高效的领导体制机制、明确清晰的职责职权、加强内部审计力量配置、规范内部审计程序、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和审计整改、加大指导和监督等方面作了完善。

坚持政治引领,加强党对内部审计的领导。探索建立党和政府领导下,行业主管部门和审计机关协同指导监督,单位推进落实的机制。明确单位党组织领导内部审计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分管内部审计工作。

坚持科学规范,精准界定内部审计职责范围。落实审计监督全覆盖的要求,明确将单位内部控制、风险防控等纳入内部审计监督范围,明确单位内部审计需重点覆盖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发展规划计划执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境外机构、境外资产和境外经济活动等领域。

坚持客观公正,切实保障内部审计独立性。不得安排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从事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工程建设等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业务。同时通过落实回避规定和建立差异化考核机制,从根本上确保内部审计能够不受干扰地独立、客观履行。

坚持贯通协同,构建审计成果运用和整改机制。围绕构建揭示问题与整改问题一体推进机制,深化审计整改工作。强化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审计与其他监督力量的贯通协同,加强内部审计结果协同运用,构建全省内部审计“一盘棋”格局。

坚持问题导向,破解重点领域瓶颈制约。通过地方立法方式推进乡镇(街道办)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为国有企业总审计师制度提供更强法规支持,赋予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贯彻落实内部审计条例

湖北省武汉市审计局对17家市属国有企业、12家市直部门(单位)贯彻落实《湖北省内部审计条例》情况及近两年来内部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关注内部审计工作管理机制建立情况。检查各单位是否按规定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健全相关制度,从制度上确立了党组织领导内部审计工作并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直接领导。

关注内部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情况。检查各单位是否依照《条例》及准则,制定符合本单位特点的内部审计程序;是否优化审计组织模式,创新审计技术方法,并贯穿研究型审计于审计工作全过程;是否对所购买的社会审计服务进行检查和监督。内部审计机构编制的审计报告是否完整规范、事实清楚、定性适当等。

关注内部审计整改和结果运用情况。检查各单位是否建立和完善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制度,是否明确整改责任主体及跟踪督办职责;是否加强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作,增强监督合力。

策划编辑:宋超

责任编辑:蔡波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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