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乡村振兴重点领域
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持续关注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与农村牧区集体“三资”管理。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审计厅加强绩效监督、开展专项审计。自治区审计厅党组高度重视,组织实施涉农资金专项审计,形成“多部门组建专班、厅本级统筹指导、盟市协同实施”的工作体系。聚焦涉农资金“痛点”“堵点”,精准选取问题突出旗县,分领域、分层次开展重点审计,审计涵盖到户类及项目类惠农补贴资金、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等,发现惠农补贴发放不到位、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待提升等问题。坚持“揭示问题与推动整改并重、治标与治本结合”,根据共性问题从制度层面提出审计建议,以“严制度”规范资金使用,压实采购责任,提升项目质量。加强与农牧、财政等部门协同联动,以常态化审计监督为自治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保障。
助力乡村振兴
湖北省武汉市审计局在审计中围绕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重点关注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落实、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和执行、重点项目实施、重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等情况,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和公共资金资源高效利用。
聚焦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促进政令畅通落地落实。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一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关注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建设等核心任务部署推进情况。聚焦重要规划项目推进,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提质增效。关注“菜篮子”保供、农业品牌建设、产业融合、智慧农业和美乡村等重点项目的建设进度、资金使用与长效机制,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质增效。聚焦经济事项决策效能,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围绕部门权力运行,关注重要国有资产资源处置、重大经济合同签订与执行等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情况,关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可行性论证及决策成效,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履职、廉洁用权。
助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福建省福州市审计局聚焦农业经营相关专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开展审计整改跟踪督促,推动形成“整改一个问题、完善一项机制、堵塞一类漏洞”的良性循环,为乡村振兴注入审计动能。
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督促闽侯、连江落实审计意见,通过全面摸底排查,精准识别并依规注销“空壳社”,选聘并培训县级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推动135户家庭农场完成“一码通”或“随手记”软件注册,提升家庭农场管理服务数字化水平。强化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监管,督促收回盘活5个乡镇结余资金,分批次兑付配套资金,拨付省、市补助资金,确保资金直达项目、惠及农户。规范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建设管理,推动出台13项制度措施,形成覆盖资金管理、项目审批、绩效评价的全链条监管体系。严格规范项目立项、招标、验收全流程,督促加快已完工项目审核进度,全面提升乡村振兴项目规范性与实施效率。
策划编辑:宋超
| 责任编辑:何晓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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