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地精准施策 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25日】
【来源:相关审计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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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召开审计结果反馈暨整改督办会

湖北省委审计办、省审计厅召开2025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反馈暨整改督办会,通报审计发现问题,传达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总结阶段性整改成效,对下一步整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会议强调,要强化政治担当,扎实推进审计发现问题全流程闭环整改。各单位要压紧压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鲜明导向,严格落实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杜绝“新官不理旧账”。要坚持全流程闭环管理,对照审计发现问题逐项建立台账、实行对账销号,精准区分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三类任务,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压茬推进。要严把整改质量关口,省委审计办、省审计厅要强化对省领导批示落实情况的督察督办,常态化开展整改“回头看”,坚决纠治应付式整改、选择性整改、虚假式整改等问题,确保所有问题见底清零、整改成效标本兼治。

会议要求,要落实政治责任,以高质量审计整改服务保障全省支点建设大局。各单位要以此次审计整改为重要契机,坚持把整改工作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切实做到“三个结合”:与完善制度机制相结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统一,深挖问题根源、促进源头防治,重视内部审计工作、健全内控体系,充分发挥内部审计部门职能作用;与规范履职用权相结合,强化财经法纪意识,对照问题清单常态化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程序和权力运行流程,提升依法履职水平;与推动改革发展相结合,以整改补短板、强弱项、提质效,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和发展实效,为湖北加快建成支点、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强保障。

广西:修订出台审计整改工作办法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修订出台审计整改工作办法,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审计整改工作部署,全面强化审计整改,促进工作规范、科学和高效开展,推动审计整改质效转化为治理效能。

办法进一步明确全区各级党委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责任、各级党委审计委员会的统筹协调责任、各级人民政府的统筹落实责任,压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审计机关的督促检查责任,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金融监管、公安、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的协同配合责任,推动各级各部门同向发力,提升审计整改实效。

办法进一步细化审计整改督促检查的方式、重点内容、闭环管理、销号认定程序等内容,通过建立审计整改跟踪检查机制,对整改期限结束后尚未完成整改的有关单位,区分不同情况采取加强指导、发放催办函、提出问责建议、进行约谈等方式分类处置。同时,健全完善各级党委巡视巡察机构、党政督查部门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机制。

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审计整改报告和结果运用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实行审计整改结果分层次报告制度,明确各层次报告流程;按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绩效管理等有关部门职责,细化审计整改情况运用举措。对审计整改工作中存在拒不整改、推诿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情形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山东济南:修订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认定办法

山东省济南市审计局深入贯彻审计署及山东省审计厅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盯关键环节,修订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认定办法》及相关文书模板,着力构建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整改工作机制。

健全认定机制,夯实整改工作基础。将整改结果逐项细化具体情形,并对“整改不力”的表现形式进行负面清单式列举,为客观公正评价整改成效提供精准依据。

完善闭环链条,提升整改管理效能。新办法明确调整整改类型的审批流程,保障整改认定的公信力。同时,针对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三类问题分别设定“时间表”,督促被审计单位严格执行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与推进节点。

强化考核约束,压实整改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结果运用,将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纳入被审计单位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压实整改主体责任。

策划编辑:张弛

责任编辑:吴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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