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专项审计调查现场调研督导
湖北省审计厅开展专项审计调查现场调研督导,深入了解相关审计组工作进展情况,研究明确下一阶段主攻方向和核心任务,提出务实可行的工作举措和指导意见。
调研督导重点围绕前期审计发现的问题,与审计组逐项研讨,排查工作短板和薄弱环节,并对下阶段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锚定审计重点,结合地方实际,选准重点年度、重点项目、重点标段开展穿透式核查,做到“解剖麻雀”、带动全局;聚焦关键环节、关键时段、关键岗位,重点深挖实质性、典型性问题,确保审计监督精准发力、务实见效。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项目建设、资金拨付、日常监管全链条各节点,深挖问题根源,界定各级责任主体,推动项目落地落细、资金提质增效。严把质量关口,健全全过程审计质量管控体系,加强与被审计单位沟通对接,确保审计成果过硬。聚焦审计主责主业,加强与纪委监委等相关单位的贯通协同,形成监督合力;加强内部上下联动,畅通各审计组之间横向交流、审计组与指挥中心纵向联络,实现信息共享、经验互通、工作互促。严守纪律底线,依法依规开展审计工作,以严实作风彰显审计担当、维护审计权威。
出台经济责任告知办法
宁波市委组织部、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联合印发《宁波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告知办法》,进一步从源头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职风险的防范,促进领导干部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
《告知办法》主要规定了告知对象、内容、程序等方面。告知对象涵盖市委管理的主要领导干部及市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等。内容上聚焦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强调在本单位或本领域经济活动中,应当履行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规范重大决策程序等经济责任。程序上注重时效性与规范性,要求审计机关通过适当方式,将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事项、经济责任审计有关精神及配套学习资料等送达本人手中,确保责任告知及时到位,清晰完备。《告知办法》采用“共性+个性”相结合的办法,制定经济责任告知书范本,明确共性要求,并预留补充栏目,可结合部门职能特点补充个性化内容,有效提升告知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聚焦公用水务领域采购
山东省青岛市审计局在市级国有资产交易和自主采购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中,聚焦公用水务领域采购业务,紧盯立项、招标履约、价款结算、资产交接全流程,推动规范行业采购行为、防范采购廉政风险、赋能水务企业合规运营。
加强前置研判,靶向划定审计重点。立足水务行业特点,梳理行业采购制度体系,厘清合规判定标准;梳理采购业务台账,全面摸排年度采购项目,梳理重点高频采购品类监管要点;聚焦采购风险高发环节,分类建立采购风险核查清单,确保审计靶向施策、精准破题。
开展数据分析,闭环核查采购风险。构建采购“数据比对+现场核验”核查模式,通过数据比对,针对疑点开展实地复盘和抽查核实等,重点核查采购审批流程、招投标采购过程等,推动完善采购程序、采购价格、资金支付等方面的监管。
推动审计整改,健全采购长效机制。坚持审计监督与源头治理相结合,针对审计发现问题,结合水务采购专业性特点,提出针对性审计建议,分类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督促健全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助力水务项目采购活动和资金使用合规高效。
策划编辑:蔡波涛
| 责任编辑:吴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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