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审计厅“四查四治”专项整治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2日】
【来源:青海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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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海省审计厅组织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四查四治”,着力解决为官不为、不愿担当,作风漂浮、落实不力,工作不实、弄虚作假,为政不廉、以权谋私等问题。

一是查责任担当,治为官不为。重点查纠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该负责不负责、该签字不签字或签字无态度;对“三重一大”事项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进展缓慢,特别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审计署和厅党组确定的重要事项相互推诿、敷衍塞责,大局意识薄弱,影响整体工作推进,导致事情久拖不决等问题,旨在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倡导正确价值导向,真正做到忠于职守、不懈不怠、勇于负责、不推不拖,营造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是查纪律作风,治慵懒散浮。重点查纠对待工作重口号轻落实、重安排轻督促、重许诺轻兑现、重形式轻效果,工作态度消极,拈轻怕重、得过且过、无所事事、精神懈怠,对负责的工作情况不明、底数不清,遇事一问三不知,工作纪律松懈,对突发性、安全事故等重要情况以及审计过程中发生的重要事项不及时报告和处理等问题,旨在弘扬扎实工作作风,打造“四个铁一般”的审计机关和“政治强、业务精、作风优、纪律严”的审计铁军。

三是查工作效能,治形式主义。重点查纠在各项工作特别是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中缺乏全局观念,畏首畏尾、裹足不前,虚报工作业绩,做表面文章,在进行财政资金、扶贫脱贫、资源环境、重大投资、医保社保、经济责任等审计过程中审计职能作用发挥不好、审计质量不高等问题,旨在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坚决遏制形式主义,全面提升审计监督的层次和水平。

四是查廉洁自律,治以权谋私。重点查纠在干部选拔中带“病”提拔、突击提拔、任人唯亲,在财务管理中违规报销、虚假报销,不能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在审计项目实施中欺上瞒下、以权谋私,隐瞒掩盖审计发现问题,违反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为个人或小团体谋取私利等问题,旨在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营造风清气正、心齐劲足的工作环境,维护好审计机关和审计干部的良好形象。

作者姓名:冯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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