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 “五建议”促进农村经济管理部门规范农村财务审计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2日】
【来源:河北省石家庄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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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省石家庄市审计局对农村“两委”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进行了调研。结合审计工作实际,从五个方面提出建议,进一步指导农经主管部门做好农村审计工作,规范审计程序,促进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一是建立健全相关的法规制度。严格执行《审计法》、《农业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规定》、《河北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规定》等相关的政策法规。同时,根据各地特点,积极制定适合本地农村审计的可操作性较强的制度规定,加大处理处罚力度,促进农村依法审计、照章审计。

二是增强农村审计工作执行力度。全面落实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各项规定,加强农村财务审计监督。审计工作要做到制度化、经常化,由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做到远有目标,近有安排,作为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同时,定期研究农村审计工作、定期安排部署农村审计工作,落实检查制度和奖惩考核机制,做到农村审计工作常抓不懈。

三是进一步理顺村级财务管理体系。不断加大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探索创新力度,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调研中发现,赞皇县实行的“双代理”体制是一项村级财务管理的有益探索,随即出台“村账乡代管”管理办法,把村级账务、资金纳入代理范围,做到了村级收支“一个袋子进、一个袋子出”,让村级账务阳光运行,理顺了村级财务管理体系,对加强农村财务管理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

四是加大对农村审计工作指导监督力度。针对农村经济管理部门开展审计工作不平衡的现状,国家审计机关应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度,与农村经济管理部门加强联系,了解和掌握农村审计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探讨农村审计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指导农村经济管理部门依照有关审计程序、有关规范开展审计工作,促进农村审计工作的开展。

五是加强农村审计队伍的建设。针对农村审计队伍现状,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审计机构,配强队伍进行审计专业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强化管理,实行动态性及人性化管理,强化农村审计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调动基层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村集体审计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进一步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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