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珲春:四项举措提高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效能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9日】
【来源:珲春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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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揭露和查处力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珲春市审计局采取有效措施,深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促使提高审计工作效能。

一是加强对履行经济事项决策权的审计。对重大投资、基本建设、资金分配及事关民生决策的有效性和程序合规性进行审计,主要看是否建立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决策是否科学、民主,程序是否合法,有无建立决策失误和责任追究制度,实施及效果如何,分析对经济社会和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程度。

二是加强对任期内遵守廉政规定的审计。重点关注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审计任期内有无用公款、公物为个人谋利及在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有无购置超标准公务用车;有无个人经商办企业,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等行为;有无利用职权干预、主导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土地招拍挂,逃避监督或未经集体研究擅自决策,为他人或亲属牟利提供便利,甚至搞钱权交易等问题。

三是加强财政收支及管理情况的审计。以财政决算为基础,以财政性资金收支管理情况为主线开展审计,审查预算执行和决算的程序性、合法性、真实性;重点查看行政性收费、国有资产收益等收入是否执行“收支两条线”,全额纳入预算管理;有无擅自违规占用土地出让金及各项规费等问题,审查有无自行出台政策,擅自设立政府性基金或收费项目;审查国有资产转让、处置是否符合规定,有无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审查各项财政资金支出的合理、合规和有效性,重点审计有无套取、挤占、挪用救灾、扶贫、教育、低保、社保及国家直补资金等涉及民生的专项资金等问题。

四是加强政府性债权债务管理情况的审计。通过对政府为基础建设等对外投资或举债而进行的集资、贷款、担保或有负债等政府性债权债务和管理情况调查,摸清各种政府性投资、管理及效益情况、债务资金的结构和使用效果、还债资金的筹集情况,重点分析债务规模、结构、负担率及偿债能力。(朴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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