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创新村居经济责任审计模式 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9日】
【来源:安徽省合肥市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近年来,安徽省合肥市审计局将村居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作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和举措,充分发挥“制度约束”杠杆作用,通过探索建立乡镇(街道)经济责任工作审计领导小组,市、县、乡三级齐抓共管的新模式,扎实有效推动了村居权力监管。

一、创新亮点,明确村居审计工作机制

自2011年起,该市各县(市)区陆续开展了对村级组织负责人的审计,审计对财务基础工作薄弱、监督工作薄弱的村级组织促进管理的效果十分明显,得到了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2015年起,根据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该市起步研究村居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建设工作,在对村居相关制度进行梳理和研究、赴先发地区调研、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明晰了村居审计的主体思路,探索形成“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密切配合、乡镇(街道)组织实施、审计成果共同运用”的运作模式,即在乡镇(街道)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及组织实施,将临时性机构做实。同时坚持市、县(市)区领导小组领导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在审计计划、审计实施、审计移送、成果运用等重点环节齐抓共管,逐级考核管理的作用,并于2016年8月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名义正式印发《合肥市村居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从制度层面固化该模式。

二、构建支点,打造“制度约束”杠杆

办法出台后,全市9个县(市)区131个乡镇(街道)全部成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安排专项经费保障。在摸清底数、合理统筹力量的基础上,2017年乡镇(街道)共开展了522个项目对841名村居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占到应审村居数的38%,远远超出2016年开展的13个项目,强力推动了村居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覆盖面的扩大。

为进一步规范审计操作,保证审计质量,2017年3月,该市以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出台《合肥市村居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操作指南》,作为村居办法的配套制度,重点对审计计划、审计实施、审计内容、审计评价、审计报告的程序进行了规范,同时明确了4种审计文书和20种审计文本参考格式,进一步加强村居审计业务管理。

三、突出重点,剑指村居审计重点领域

在开展村居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将审计重点由“审账本”向“审责任”转变, 审计人员既要“审财”又要“审权”,重点关注村居主要负责人履职过程中重大决策、涉农扶贫公共资金、集体“三资”的管理使用情况,明确了村居社会事业发展情况、重大经济决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土地承包及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使用情况、上级拨付或接受社会捐赠的涉农、扶贫、公共服务等资金,以及救助、老救灾等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等10个方面必审“清单”,各乡镇(街道)具体审计过程中结合村居特点细化明细“清单”,审计结束后汇编村居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常见问题负面“清单”,通过建立三项清单,既对村居干部履职情况给予客观全面的评价,又督促村居干部不触“红线”、不越“雷池”,形成审计震慑力。

四、破解难点,形成审计成果运用“链条”

为破解审计结果运用难点,该市明确建立市、县、乡三级村居主要负责人结果运用机制。一是市级层面对县(市)区开展村居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县(市)区党委年度考核及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二是县级领导小组对乡镇(街道)开展村居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及整改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乡镇(街道)党建工作考核,作为党委(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内容。三是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应当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审计整改以及责任追究等结果运用制度,审计结果存入被审计村居主要负责人档案,作为评价村居主要负责人工作实绩及问责的重要依据。(吴婷婷)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