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阜宁:村级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成效初现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02日】
【来源: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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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村级财务管理,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确保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近来,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审计局不断创新审计模式,积极实施上级审计机关组织的“百村审计行动”,根据阜宁县纪委、县农委和相关镇(区)的推荐,实施了10个村级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通过开展边审边改等“审帮促”措施,审计工作刚结束,多项审计成效就已初步显现。

一是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守法观念。审计伊始,部分被审计村(居)对本次审计工作表示不理解,他们认为村级财务经济运行量小,事务繁杂,没有必要实行经济责任审计,但随着审计工作不断深入,彻底改变了他们原有认知,使他们在思想上发生了“三个转变”:村级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由不必审向必须审转变;被审计单位由原来的不配合向主动配合转变;被审计人由不知法、不懂法向学法、守法转变。部分村级负责人坦言,在接受审计前,不知道什么具体财经法规,更不知道违反财经法规应该承担什么责任,直到审计组对存在问题定性、定责,才知道学法守法的重要性,表示诚恳接受审计发现的问题,并在最短时间内积极整改到位。其他未接受审计的村(居)负责人也表示,要主动向审计机关申请审计,对其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把脉、问诊。

二是疏通了诉求渠道,缓解了干群矛盾。在实施审计的10个村中,有多个村是县纪委推荐的财务管理混乱、群众反映强烈的薄弱村,审计通过现场调查,接受群众来信、来电和来访,畅通了群众诉求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登记、梳理和核实,做到件件有落实,条条有反馈,对核实的问题及时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在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同时,相应化解了干群矛盾,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

三是完善了相关制度,堵塞了管理漏洞。审计发现,部分镇(区)财务管理制度未能做到与时俱进,过时的、失效的条款,甚至是违规的条款仍在使用,给部分不良用心的人以可乘之机,形成制度缺陷。为此,审计机关已向有关部门和相关镇(区)提交了审计建议30多条,目前,上述审计建议均被采纳,并在整改落实中。

四是创新了审计模式,锤炼了内审机构。由于此次审计面广量大,阜宁县审计局积极创新审计模式,抽调熟悉村级财务的内审人员编入审计组,一方面壮大审计力量,培训机关审计人员村级财务审计能力,另一方面通过随组审计,规范了内审人员审计程序,提高了内审人员运用法律法规的能力和计算机审计的能力,提高了内审人员的审计水平。通过以审代训的方式,锻炼了内审人员,为强化村级村务监管奠定了基础。(朱明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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