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地方政府认真贯彻审计署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11日】
【来源:安徽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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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省合肥市、黄山市人民政府把内审工作纳入本级政府年度目标考核范围,以实际行动落实《审计署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的意见》(审法发〔2018〕2号)明确“上级审计机关要将对内部审计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纳入对下级审计机关的考核内容”,实现了对内审工作考核制度化、常态化。

合肥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把“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工作评价指标。其中将开展村居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报送相关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和主管部门未按要求设立内管干部审计工作机构、未明确审计专职人员以及主管部门未按要求开展内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分别在既定的分值内按标准扣分。

黄山市政府进一步明确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要加强审计工作领导,将审计部门或内审机构领导班子(人员)配备情况,支持并积极配合审计工作、自身积极开展内审工作、参与审计部门及内审协会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等列为考核内容,在既定的分值内按标准增减分。

两地把内审工作考核结果作为本级政府对相关部门和单位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于促进合肥、黄山两市内审工作规范发展,加快推进安徽内部审计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陈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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