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廊坊市审计局六举措选好中介机构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13日】
【来源:河北省廊坊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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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弥补审计力量不足,合理利用专业化社会资源,更好地选择优质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河北省廊坊市审计局采取六项举措狠抓中介机构管理,确保审计项目质量。

一是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中介库。通过招投标确定中介库,通过公平竞争方式确定社会中介机构作为参审单位。

二是出台政策规范中介机构审计行为。针对目前政府投资项目多,投资额大,投资周期长的特点,结合该市实际出台了《廊坊市审计局关于聘请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决(结)算审计管理办法》和《廊坊市审计局关于聘请财务审计中介机构参与审计工作的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聘用中介机构协助开展政府投资审计的职责、权利、义务等,进一步加强对中介机构审计行为的监督与管理。

三是加快投资审计平台建设。通过搭建平台主体框架,集成工程项目计价、算量软件,提升监管质量,开发预警和数据分析对比功能,减少人为操控环节,提高审计效率。使中介机构的底稿全程可跟踪,工作过程全程记录并明确到责任人,通过全过程留痕,实现对建设项目的全程监督。

四是审计机关工作人员全程跟踪。杜绝出现中介机构与被审计单位直接对接的情况,防止出现审计风险;对审计计划、审计思路、审计方法层层把控,杜绝可操作空间;进一步明确职责和权限,重点围绕排查廉政风险、健全防控措施、考察防范效果等环节,规范中介机构参审行为。

五是落实两项汇报制度。审计过程中,执行“周汇报制度”和“结果汇报制度”,即每周以书面形式向审计局相关科室汇报审计进度、问题线索、重大事项解决措施、疑难问题等,便于相关科室全面掌握项目实施情况,及时处理疑难问题;项目现场结束后,要求参审中介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专题汇报项目审计结果,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审计实施过程、争议问题解决措施、初审结果、履约自我评价等方面情况。

六是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中介机构的责任包括整理符合审计要求的全套档案,提交审计局并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支付费用,确保了审计档案的完整性和合规性。(康雅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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