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西宁:出台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8日】
【来源:青海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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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的通知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促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范化、制度化,近日,青海省西宁市出台《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指出,今后一个时期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加快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奋力开创新时代建设幸福西宁新局面提供制度保障。

《实施方案》明确,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重点关注领导干部贯彻执行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省市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情况、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以及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和规划执行情况等7个方面的内容。同时明确了审计基本原则、评价标准、结果反馈、结果运用和保障措施。

《实施方案》的出台,将为西宁市全面推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制度支撑。(高春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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