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审计助力推进安置房屋不动产登记办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08日】
【来源:江苏省连云港市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近日,江苏省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采纳审计建议,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置房屋不动产登记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以加快推进全区拆迁安置房不动产登记工作,拆迁安置房不动产登记有了时间表,从源头上化解矛盾,保障了群众的合法财产权益。

去年,江苏省连云港市审计局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进行审计时,发现该区已经竣工的36283套拆迁安置房未能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受土地指标有限、早期以房换房的安置政策与现行政策无法接轨等多种因素影响,致使拆迁安置房土地使用权未变更,造成拆迁户的财产权益难以得到保证。为此,审计建议相关单位统筹考虑房屋安置情况,加快推进拆迁安置房不动产登记办理工作,并最终推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出台了上述文件。

《实施意见》构建了“党工委、管委会统一领导,综合部门组织协调,责任部门专人负责”的工作格局,明确规定了拆迁安置房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要求针对每一个安置小区的实际情况,相关部门通过补办土地、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综合验收、确权登记、发证等手续,确保通过五年的持续攻坚,彻底解决拆迁安置房屋的不动产登记办理。同时,为切实减轻失地农民负担,参照新城区“惠民小区”办证各项政策,解决证件工本费、契税、房屋维修基金等费用缴纳的历史遗留问题。(王立威)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