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多举措提升审计质量控制效能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07日】
【来源:甘肃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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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甘肃省审计厅在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九大和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要求,立足审计全覆盖,坚持依法审计,突出审计质量建设,多举措提升审计质量控制效能。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为提升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做好制度保证。先后制定完善了《审计质量考核办法》《审计项目定额管理办法》《审计项目审理办法》《审计现场管理办法》《审计组若干重要事项操作指引(试行)》《审计移送处理事项管理办法》《甘肃省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规定,初步形成了覆盖审计全过程的制度规定;制定出台了《甘肃省审计厅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管理办法(试行)》《甘肃省审计机关购买社会审计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甘肃省审计质量岗位责任及过错追究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审计项目质量分级管理控制的意见》和《甘肃省审计厅审计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规范了审计数据和购买社会服务管理,加大了审计项目质量管理和岗位责任追究力度,规范和制约了审计人员自由裁量权;及时下发了《关于明确有关法律法规作为审计处理处罚依据的通知》《关于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规范审计决定书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全省审计机关依法履职行为及应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具体措施,纠正了多年来审计决定书中的不规范做法,有效防范了审计风险;建立了重要审计情况报告工作机制,将审计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另行反映上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及时了解掌握情况;选聘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参与审计重大决策和重要法律事务。

二是规范审计项目管理,不断强化审计质量意识。审计中,严格按照《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审计准则》要求,始终坚持把贯彻落实国家审计准则作为审计质量建设的“一条主线”来抓,时刻牢记和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严格规范审计项目管理,强化审计质量意识,坚决做到“一个到位、六个不能错”。“一个到位”,即:在审计组进点时认真开展被审计对象背景情况调查,制定有针对性的审计实施方案,并要求严格按照方案实施现场审计,做到执行到位不变调;“六个不能错”,即:审计程序不能错、事实认定不能错、适用法规不能错、定性评价不能错、处理处罚不能错、文字表述及数据不能错,确保审计质量经得起时间、历史和法律的检验。以提高审计质量为目标,广泛开展审前业务学习培训、案例剖析、经济理论学习讨论、审计成果总结等形式的交流和研讨,多种形式评议审计人员职责履行、依法审计等情况;以强化廉政风险和审计风险防控为目标,开展有针对性的廉政、保密、安全等教育,主动公开审计分工、审计过程、审计结果,有效监督审计行为。

三是严格审计项目复核审理,严把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关口。严格按照《甘肃省审计机关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审计组成员、主审、组长、处室负责人职责,形成四级负责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进一步夯实审计及复核责任;严格落实项目审理制度,创新推行“报送审理”与“现场审理”双轨并行机制,审理人员主动深入审计一线开展现场全程跟踪审理,把审计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纠正在萌芽状态;严格落实审计业务分级质量管理控制,重视发挥项目审理的龙头作用,重点关注审计实施方案、审计记录、审计证据、问题定性及事实表述、处理处罚、审计问题反馈意见的采纳、同类问题的处理、法规适用及引用、审计程序和审计业务文书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分析研判审计质量问题,做到项目审理“十查十看”;严格实行审计业务会议集体审议制度,对违法违规问题定性和处理处罚方面存在重大争议的事项及时进行审议,确保审计处理意见的权威性。

四是多方位抓好审计整改,打通“审计最后一公里”。一是审计组利用现场审计机会,督促被审计单位增强审计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推动边审边改。二是加大审后整改跟踪督查力度,建立审计整改情况督查台账,实行整改对账销号制度,落实审计整改跟踪回访制度,加强动态跟踪监控;将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重要审计事项,将审计组督促审计整改的情况纳入年度审计工作目标考核内容,确保审计整改督查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建立审计整改协调机制,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甘肃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办法》;加强与省人大、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督查室和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对重要事项组织专项督查;省委和省政府法制办将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情况分别纳入年度主要领导述职和依法行政考核的主要内容。四是印发《审计结果公告》单行本,在一定范围内公告项目审计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求被审计单位将审计整改情况在本部门网站上进行公告,形成审计监督与社会舆论监督的有效结合。

五是审计质量检查与优秀项目评优“双驱动”,持续推动审计质量建设。近年来,对全省14个市及所属部分县区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进行了重点抽查,共随机抽查300多个审计项目,涉及审计档案1000多卷,全省审计质量检查工作已经形成“两年一轮回、一回查两年”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基本实现了“动态全覆盖”。及时出台了《审计项目质量百分制管理标准》,明确了审计项目质量检查的要求及标准;项目检查中,变事先准备式为随机抽查式、变笼统评价式为分类细化式、变事后通报式为现场以案说法式,当场点评,边查边教,受到基层审计人员欢迎;检查结束后,下发《市州县区审计项目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将发现的问题明确到具体项目和具体人员,进行“清单式”通报,做到警钟长鸣,引以为戒。坚持每年开展全省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活动,修订完善全省优秀审计项目规范化和审计成果评分标准,审计质量规范化方面着重突出“从严要求”,审计成果部分力求“一审多果”,促进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精品意识。近年来,该省先后有10个审计项目荣获全国地方审计机关优秀和表彰审计项目。(王海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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