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单县:审计建议促政府规范举借行为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15日】
【来源:山东省单县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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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单县县政府采纳审计建议,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成立了单县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对政府债务分类施策制定了化解方案。

在今年的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防控政府性债务风险的审计调查中发现,该县未按照山东省政府2017年154号文件精神及时制定本县政府性债务风险方案。单县审计局采取边审计边整改的审计监督模式,以审计机关的名义下达《审计整改意见书》,向县政府提出妥善化解存量政府债务、及时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的审计建议。

单县县政府积极采纳审计建议,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制定了单县政府债务化解方案。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财政、发改、审计、金融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单县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该县政府性债务日常管理工作。

二是制定化解方案。针对不同类型债务的具体情况,按照分类施策的原则,分别研究具体化解措施,统筹各类政府资源,明确化解时间、目标、还款计划、偿债主体、还款来源,分类处置政府债务,对可能发生违约的政府性债务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是严控支出规模。对PPP项目进行清理整顿,严守10%的支出责任控制“红线”,对不符合规范运作要求的,坚决清退出库,一律停止实施。对已签约开工的合规政府付费和可行性缺口补助项目,与社会资本方协商,调减支出规模,切实减轻政府支出责任。对已签约未开工的项目暂缓实施。

四是严格审查审批。严格执行新增政府债务审批制度,按照上级要求,对新增债务一律报市政府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统一审批,未经批准一律不再举借各类政府性债务。(齐春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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