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宜兴:接受审计建议 “三大举措”规范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管理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31日】
【来源:江苏省宜兴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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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宜兴市审计局于去年底选取本市8个单位,围绕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立项建设、资金投入与使用管理、信息资源运用与绩效、运营维护管理、信息资源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审计提出了建设性建议:一是建立健全本市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制度,积极推进信息化工作集中归口管理;二是推进资源共享的机制建设,有效整合信息资源;三是建立必要的立项和验收专家或机构论证机制。宜兴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建议,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审计发现的问题、部署整改工作,以三大举措规范政府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管理:

一是建章立制,明确主管部门。宜兴市政府今年出台了《宜兴市政府信息化项目统筹管理办法》,办法明确市经信委为信息化综合管理部门,承担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牵头负责信息化项目的审核、协调、监督、验收等工作,并编制信息化规划、项目年度建设计划等,实现了信息化项目的归口管理。

二是建立资源共享机制,推动数据资源有效整合。市政府要求政府信息化项目必须符合本市信息化发展规划,及市大数据平台关于数据标准、系统接口和共享交换等技术规范的要求,遵循统筹规划、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安全规范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基础设施,避免重复建设。

三是建立信息化项目评审专家库,规范信息化项目评审流程、提高评审质量。出台《江苏省企业信息化协会宜兴代表处信息化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所有项目实行专家验收制,重点对项目建设规范、施工情况、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档案资料、技术文档、功能、规章制度等方面进行检查。

上述三大举措对规范全市政府信息化项目的统筹管理,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促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提供了保障。(钱梦霞)

责任编辑:高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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