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以审促建” 促进出台多项就业政策措施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17日】
【来源:福建省莆田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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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福建省莆田市人社部门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制定出台《莆田市就业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报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管理、监督的通知》《惠民惠企政策规程汇编》等多项政策规定和文件汇编,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规范管理,通过各项优惠政策促进创业就业,推进全市创业就业民生事业再上新台阶。

今年上半年,莆田市审计局开展了市级就业专项资金审计,重点检查就业专项资金的计划编制、使用管理、发挥效益、结转结余等情况,主要揭示了计划编制不够科学、违规发放就业见习补贴、违规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滚存结余量较大等问题。针对问题,审计组提出科学编制资金使用计划,扩大资金扶持项目范围;加大资金监管力度,促进资金使用规范管理;健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资金监管长效机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等建议。

该市人社部门高度重视,多措并举,着力从机制体制制度的层面落实审计问题整改,以期取得长效目标。

一是加强规范管理。出台《关于加强就业专项资金预算管理的意见》《莆田市就业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明确就业补助资金分配流程的通知》等规定,进一步完善就业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分配使用、内部控制、监督检查等机制,进一步强化资金规范管理、堵塞漏洞,把资金预算、使用、管理、监督等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二是推进创业就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报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项目和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明确社会保险补贴、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项目和创业孵化基地的申报条件和对象、标准、材料、流程等,规定首次申报社保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从登记当月起即享受。

三是助力精准扶贫。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管理、监督的通知》,规定凡是已经在公益性岗位上就业的具有该市户籍的持残疾人证的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需进行就业登记,从登记之日起即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

四是加大政策宣传。加大就业及惠民惠企政策宣传力度,编印《莆田市高技能人才培养优惠政策汇编》共6大类13项,编印《惠民惠企政策规程汇编》共3大类33项,进一步规范政策规程,提高政策透明度和知晓率,做到有政策、有资金、有落实、惠民生。

此外,该市人社部门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截至今年6月,共追回违规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40.65万元,享受见习补贴21.9万元,免学费补助资金0.44万元。1-6月,全市共支出就业专项资金208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0.5%,就业扶持政策得到有效落实。(黄金双)

责任编辑:高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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