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恩施自治州审计局“三结合”贯彻落实审慎评判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09日】
【来源:湖北省恩施自治州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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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审计机关审慎评判改革发展新情况新问题等审计事项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试行)》)印发以来,湖北省恩施自治州审计局迅速学习,结合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做到“三结合”,抓实抓细贯彻审慎评判新情况新问题审计事项精神落实落地,力促全州审计工作围绕中心,更好服务改革发展。

一是结合学习,抓全员领会精神促落实,准确把握审计评价原则。该局将学习《实施办法(试行)》与学习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相结合,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组织全局机关干部集中开展学习讨论。明确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检验审计工作的首要标准,要求各科室组织原原本本地学习领会《实施办法(试行)》内容,吃透审计事项审计评价原则,树立客观地研判新情况新问题意识,坚持把依法审计、实事求是作为审计监督的基本遵循,切实提升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政治站位,准确把握审计评价的基本原则和重点。

二是结合质量,抓审计执行环节促落实,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该局先后修订完善了《全州审计机关加强审计项目质量建设的实施意见》《恩施州审计局审计业务会议工作规则(试行)》等多项制度,严格审计程序,狠抓审计取证、报告程序规范,审视获取的新情况新问题是否有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检查新情况新问题是否如实报告,有无自行消化、瞒报、漏报的情况;检查审慎评判事项发生的背景、经过、结果是否准确,提出的定性处理意见是否恰当,以此慎重对待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支持保护改革创新发展。通过狠抓审计取证、审计报告环节,明确执法责任,力促《实施办法(试行)》落实。

三是结合服务,抓责任追究制度促落实,审慎评判践行担当作为。该局将《实施办法(试行)》精神贯彻落实到审计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中予以体现,没有审慎评判审计事项的审计实施方案不予审批,亮出支持改革发展、支持创新创业的鲜明立场;认真落实审计审理、审计质量检查和审计质量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强化审计质量管理。对审慎评判事项严格落实控制制度,纳入复核、审核、审计审理内容,监督执行审慎评判审计事项的取证、报告、定性,在审慎评判实践中体现担当作为;对照《审计工作围绕中心更好服务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20种情形精神,准确运用“三个区分开来”标准,主观上看动机,客观上看程序,做到具体分析,审慎评判、定性和处理,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发现和解决发展中存在的新问题,为政府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宋永惠 左刻非)

责任编辑:高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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