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四举措”促进审计整改工作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23日】
【来源:浙江省宁波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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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浙江省宁波市积极采取措施,不断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加大审计整改督促力度,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逐项得到整改。

一是以“专题报告”促整改。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将听取和审议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列入人大年度工作要点,并由市政府领导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审计整改情况。

二是以“目标考核”促整改。将审计整改作为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重要手段,纳入市委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将审计监督纳入全市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对当年接受审计的单位部门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打分,以考核为抓手,进一步推动审计整改工作。

三是以“结果公开”促整改。2018年,市本级发布审计结果公告42项,督促被审计单位发布整改公告25项,并将审计工作报告整改情况对社会公开,促进审计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有效结合。

四是以“专项督查”促整改。由市政府牵头组织市财政局和市审计局,并邀请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等单位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已到整改期的审计项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充分发挥不同部门的职能优势,推进问题事项的整改落实。(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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