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审计多举措助力提升政法系统科学发展水平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01日】
【来源:福建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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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福建省审计厅结合行业系统审计和授权审计方式,采取多项措施推进政法系统审计,开展了政法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设区市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公安局局长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等项目,扎实推进全省政法系统审计全覆盖,促进政法系统执法行为规范,行风好转,科学发展水平提升。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突出审计重点。省厅领导高度重视政法审计工作,精心指导,细化组织,统一制定方案和开展业务培训,对审计对象与范围、审计内容和重点、责任界定等做出了明确要求,成立经济责任审计督导组,对授权项目开展实施全过程业务督导 。突出审计重点,紧扣政法部门行业特点,有侧重地选择审计重点:对公安机关重点审计规费收入、罚没款物、保证金等,对检察院重点审计赃款赃物管理及上缴赃款、暂扣款等;对法院重点审计诉讼费和执行款收费及执行款的支付、应缴追缴的诉讼财政收入、赃款收缴、罚金、赔偿金支付等;司法机关重点审计法律援助经费、社区矫正经费使用效益等。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规范审计行为。省审计厅制定了《福建省审计厅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操作规程》《审计结果整改落实情况跟踪检查管理办法》等文件,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工作原则、审计对象、计划安排、审计实施成果运用、整改落实等内容做出了明确规定,为规范政法审计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三是强化审计管理,确保质量效果。对设区市审计机关授权,审计初期由省厅统一组织,由厅机关相关负责人担任审计组长,抽调县(市)区人员开展“交叉审计”;统一质量进度管理,审计结束后进行量化考核、考评;对审计问题进行归纳分类,进行项目平衡,实现政法审计业务统一规范要求。

四是强化过程督导,促进健康运行。建立审计信息反馈制度,省审计厅有关部门不定期开展审情分析会、业务交流会,加强业务指导和跟踪检查;通过厅审计项目审理会,审理后出具审计报告、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处理意见,进行法制和业务审理、综合分析,落实强化政法审计整改。

五是强化跟踪管理,落实审计整改。为加强审计整改情况跟踪检查工作,提升审计成效,根据2016年省审计厅修订的《福建省审计厅审计结果整改落实情况跟踪检查管理办法》,将审计查出问题区分为限期整改和备案整改两类,制定“审计问题清单”和“整改落实清单”。同时,每年联合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效能办等多部门对全省落实审计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有力促进政法审计整改的落实。审计整改年度综合结果,在省经济责任审计领导联系办公会议上通报,会议集体诊断研究,强化了政法系统审计整体成效。

通过多项举措,近年来,福建政法审计工作成效明显,政法系统领导履责意识明显增强,执法行为日趋规范,政法机关行风不断好转,政法系统内部管理制度不断规范和完善。同时,政法审计积极服务福建省党委政府决策,促进政法系统科学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对行业共性问题从体制机制上进行分析,从宏观层面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采纳审计建议,出台完善《关于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行业规范制度20多项,开展行业性检查审计10余次。

省审计厅还以案释法,构建政法审计防护体系,走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开展政法系统审计案例宣讲,防患未然,寓财经政策法规教育于案例之中,警示教育效果明显,有效促进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科学决策、有效履职。(刘凤林 郑晓冲)

责任编辑:边国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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