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台实施意见强化财政审计监督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30日】
【来源:浙江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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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审计厅印发《进一步加强对财政支出预算、支出政策和预算绩效管理审计监督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推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和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提升财政审计监督整体效能。

《实施意见》明确了审计目标,以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中心,围绕中央和省委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以提高审计工作报告质量为靶向,围绕支出预算、支出政策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开展审计监督,拓展审计工作报告内容的广度和深度。

《实施意见》明确了审计重点,要求重点关注财政支出预算总量与结构、重点支出与重大投资项目、部门、开发区(园区)及街道预算执行、财政转移支付、政府债务、预算绩效管理等六个方面内容,要求每个方面内容都体现贯彻落实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审计和绩效理念。

《实施意见》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各级审计机关把贯彻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和预算绩效管理意见作为政治任务来抓,主动与人大、财政部门沟通,科学确定审计项目计划和监督重点;要求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全面贯彻落实两个意见要求,形成对支出预算、支出政策和绩效预算管理审计监督的合力;明确要依托财政审计大格局平台,统筹协调审计资源,构建统一高效的财政审计监督体系,提升财政审计质量;要大力实施“科技强审”,利用大数据技术开展审计监督,实现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林相海)

责任编辑:边国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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