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芝罘:审计建议推进政府财政信息公开
近年来,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审计局在该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政府财政公开质量较低,公开时效性不强、公开完整性不足、公开规范性程度不够等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审计建议。当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意见》等规范性制度,深入推进政府财政信息公开,有效提升政府财政信息公开质量。
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将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决算公开范围,实现政府预算的全公开。
推进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将经市级批准的债务限额和经区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批准的债务余额及时向社会公开。
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坚持阳光透明,畅通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渠道,压实主体责任,实现政府采购需求、采购文件、采购预算、采购结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等信息全面公开。
推进 PPP 项目信息公开。重点公开项目决策主体、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信息、合作项目内容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社会资本方采购信息、项目回报机制、合同期限及绩效评价等内容。
推进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研究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向人大报告公开制度,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预算监督作用。推动部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结果的公开以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公开,增强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此外,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开、政府产业投资基金信息公开、融资平台公司名录公开等,不断拓展财政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胡菱)
责任编辑:边国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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