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审计局完善审计项目审理委员会机制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7日】
【来源:重庆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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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健全审计业务决策机制,推进审计专业能力建设,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重庆市审计局完善审计项目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审委会)机制,统一研究审议审计项目实施、审计结果等审计业务事项。

一是明确职责范围。审委会是审计业务决策机构,主任由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法规工作的局领导担任,委员由其他局领导、办公室主任、法规审理处处长、业务板块牵头处室处长担任。审委会采取会议审理的方式,审议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审计要情、审计专报以及审计工作方案、重大审计项目实施方案等业务文书。

二是规范有序开展。提交审委会审议的审计业务事项应经局法规审理处审理,会前将审议材料送审委会成员审阅。审理会议坚持问题导向,审委会成员紧扣审理议题,聚焦重大审计业务事项充分审议,发表意见,会议作出决策,确保审理会议的质量和效率。

三是全市同步推行。为提升区县审计机关审计质效,在全市审计系统推行审委会和审理会议制度,同时发挥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审理会的示范带动作用,安排区县审计局相关人员列席会议,指导区县审计局完善相关审理制度,严把审计质量关,防范审计风险。

四是提升专业能力。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立”要求,提高审计机关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审委会召开审理会议集体研究决策审计业务事项时,针对性安排业务骨干列席会议,进一步推动审计干部增强政策理论水平和宏观思维能力,持续提升审计业务质量和审计成效。(张健峰)

责任编辑:赵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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