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相城区:构建审计整改工作机制 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23日】
【来源: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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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审计局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着力破解整改难题,形成了一套有力有效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人大监督评价机制。2018年4月,相城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苏州市相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监督办法(试行)》。同年6月,相城区审计局首次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同级审”项目整改工作,整改报告满意度测评满意率近100%。

二是建立政府督办工作机制。定期开展整改跟踪检查,对“未按时整改”的问题提请政府进行督查;向政府专题汇报审计发现的多发易发问题,分类剖析问题产生的主客观原因,从体制机制建设和深化改革方面提出建议;审计整改情况专题通报会议对未按期整改问题进行集中部署。2017年,相城区首次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全区政府绩效考核指标。

三是建立“巡审联动”机制。2018年9月,巡察、审计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增强巡察与审计工作合力着力提高监督效能的意见》,明确审计部门将巡察发现问题纳入审计内容重点关注,区委巡察组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跟进督促落实。

四是建立内审协作机制。2019年3月,相城区审计局下发《2019年内审工作指导意见》,在区级层面实施审计整改两年“回头看”行动的同时,将乡镇内审整改落实情况纳入乡镇监察审计室工作范围,着力化解整改不到位问题存量。(张燕 袁颖娟)

责任编辑:赵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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